发明名称 | 强制热风循环烟叶烘烤机 | ||
摘要 | 强制热风循环烟叶烘烤机由风机、电机、回风三通管、进风三通管,可由烤房顶部伸入烤房的回风管、可伸入炉膛灰仓的助燃进风管、分风室、热交换器和热交换进风管组成。该机的烘烤效果较HJ云烟一500型烘烤机和土烤房比,公斤干烟少耗煤0.93公斤和0.06公斤,少耗电0.19度,每炉鲜烟叶总烘烤时间少16.75小时和44.33小时,中上等烟比例提高7%和12.41%。 | ||
申请公布号 | CN2128044Y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3.03.17 |
申请号 | CN91233234.4 | 申请日期 | 1991.12.25 |
申请人 | 云南省玉溪市州城镇玉溪卷烟厂;玉溪烟草分公司通海汽车拖拉机修配厂 | 发明人 | 褚时健;张春祥;阚应新 |
分类号 | A24B1/02 | 主分类号 | A24B1/02 |
代理机构 | 云南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元富 |
主权项 | 1、由电机11、风机10和热交换器3组成的强制热风循环烟叶烘烤机,其特征在于:强制热风循环烟叶烘烤机还包括有一个回风三通管9、进风三通管12、助燃进风管14、热交换器进风管4、分风室1以及回风管6。 | ||
地址 | 653100云南省玉溪市州城镇玉溪卷烟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