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槌球杆之改良结构,系由杆部与槌头所组构成;其特征在于:该杆部为中空长条状塑胶材质,一端上分别套设有握柄、杆身两部份,另端固结有一体成型的橡胶槌头,该槌头一端周侧上削设有相对打击面,另端成逐渐收束状,即呈径度递减的颈部,而在颈部上形成相对的弯弧面,且槌头顶端设有供垂直竖立地面上的平底面,提供安全性佳、不易脱落与重量够,兼可作为高尔夫球、曲棍球、马球等多重使用功能的练习球杆结构者。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槌球杆之改良结构,其中,该槌头上所设打击面可为一组以上的相对打击面,即二面或四面打击面为较佳。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2项所述的槌球杆之改良结构,其中,该槌头系轴向形成有一贯穿轴孔以供杆部之一端穿置入,且配合一具有平底面之塞头套设,而使槌头与杆部能固结者。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槌球杆之改良结构,其中,该杆部上套设的握柄与杆身为一种泡绵体。图示简单说明第--图系习用槌球杆的外观图。第二图系习用槌球杆的部份分解图。第三图系本创作一较佳实施例的分解立体图。第四图系上述实施例的组合立体图。第五图条上述实施例的组合剖视图。第六图系另一实施例的组合立体图。第七图条上述实施例使用示意的部份放大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