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摩尼珠檀香炉
摘要 本创作系提供有关一种摩尼珠檀香炉新式样设计,尤指一种造型高贵典雅大方,特具有使人在视觉有一奇特美感效果者。按一般见之檀香炉,仅系由一类似之鼎状物,并在其上方设一小盖所构成,由于该用品之造型相当呆板,亳无任合创创新及美感可言,除无法吸引消费者之注意及购买外,在视觉上亦无任何美感可言。有监于此,本案创作人乃以多年设计经验累积,运用脑力配合美觉考虑因素精心加以设计,终于有本案「摩尼珠檀香炉」新式样产生,其整体所表现之造型美感,除带给消费者在视觉上有一特殊美感外,其高贵典雅之造型更足以吸引消费者之注意及购买慾望,实为一不可多得之新式样,请参阅如图所示,本创作整体均系由浑滑曲线构成,在其上方系设有占三分之二摩尼珠之优美上盖,上盖之上设有五个排列有序之透孔,而其与另外三分之一供檀香包放置之巧小可爱之摩尼珠下盖锁合,则系藉其端部所设之螺纹,是其所构成之奇特之摩尼珠,除了可作为如图七所示之情形使用外,更可将其优美之上盖取下放置于下盖之上方(如图八所示),再者,巧小可爱之摩尼珠之下盖,其系设有与呈阶梯状底座相通之六个空气流通孔,而稳固之底座于第一阶梯缘部则同样设有六个空气流通孔,如此二者之空气流通孔造成一空气循环,使得置于下盖之檀香包能均匀将檀香之香气扩散于各方,况且加上本案「摩尼珠檀香炉」新式样前其设计精良,各部分所表现之美感造型线条与曲线,使人在视觉上与人有一特殊之美感奇趣效果,实足以吸引消费者之注意及购置慾望,为止恳请 钧局审查委员明察,赐准专利权益,以鼓励创作人之发明创作,感激不尽。
申请公布号 TW199841 申请公布日期 1993.02.01
申请号 TW081304273 申请日期 1992.06.12
申请人 罗贤仁 发明人 张锦坚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涂三迁 台北巿光复南路一○二号七楼
主权项 一种如附图所示「摩尼珠檀香炉」之形状者。
地址 台北县土城巿广明街二十三巷七号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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