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涂料组成物
摘要 一有色的粉体涂料成份包括了固体微粒,每一种微粒含有固态聚合状黏合剂系统,且其中最少一种主要的微粒含有最少一种的显色剂;当粉体微粒最少是由二种基本颜色所组成时,其成份是混合物;微粒的大小非常小使得粉体涂料使用于被涂物上且加热形成连续性的涂层时,键结后的粉体层不体因为是由不同颜色所形成的而被眼睛辨识出其差别;微粒的大小通常其最大的都小于10微米;微粒通常聚集成复合微粒,其平均微粒大小为15到75微米,以适合静电喷涂使用。
申请公布号 TW192561 申请公布日期 1992.10.11
申请号 TW078109278 申请日期 1989.12.01
申请人 柯德劳斯涂料(控股)有限公司 发明人 安淳.摩根;约翰.新克列德;蒂摩西.韩德塞
分类号 C09D5/03;C09D5/46 主分类号 C09D5/03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俞大卫 台北巿南京东路二段七十二号九楼之一
主权项 1.一种由具有不同底色的固体微粒所混合而成的 有色粉体 涂料组成物,其特征为:每种微粒中各包括有固态 聚合性 黏合系统;最少有一种主要的微粒中含有至少一种 的着色 剂;此组成是至少两种不同颜色微粒的混合物,且 其微粒 的大小极小,所有微粒的最大直径均小于40微米,至 少75 %体积比以上的微粒的最大直径小于20微米,且最好 其中 至少百分之九十九(重量比)以上的微粒,其最大直 径介于 0.5到15微米之间,使得当该粉体涂料使用于被涂物 上, 且加热成为一连续的涂膜后,其所表现出的颜色, 不会因 为是由不同颜色的微粒键结形成的而被肉眼辨视 。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有色粉体涂料组成 物,其中 至少75%体积比以上的微粒的最大直径小于10微米 。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的有色粉体涂料 组成物, 其中至少75%体积比以上的微粒的最大直径介于1.5 到10微 米之间。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的有色粉 体涂料组成物, 其中至少75%体积比以上的微粒的最大直径小于5微 米。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的有色粉体涂料组 成物,其中 至少75%体积比以上的微粒的最大直径均小于5微米 。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3.4或5项中任何一项的 有 色粉体涂料组成物,其中固体微粒的平均最大直, 至为1. 5到4微米之间。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3.4或5项 中任一项的有色 粉体涂料组成物,其中所有的微粒都含有相同的固 态聚合 性黏合系统。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的有色粉 体涂料组成物,其中 所有的微粒都含有相同的固态聚合性黏合系统。9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3.4或5项中任何一项的有 色粉体涂料组成物,其中的固态聚合性黏合系统包 含有一 种热固性树脂。1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的有色 粉体涂料组成物,其中 的固态聚合性黏合系统包含有一种热固性树脂。 11.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3.4或5项中任一项的有 色 粉体涂料组成物,其中的微粒会聚集形成复合微柆 ,此种 复合微粒是可被气流带动的,因此其可用静电喷涂 器施用 在被涂物上。1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的有色 粉体涂料组成物,其 中在复合前的固态微粒的平均最大直径在1.5到4微 米之间 。1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的有色粉体涂料组 成物,其 中所有的微粒都包含相同的固态聚合性黏合系统, 且该系 统含有一种热固性树脂。1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 12项的有色粉体涂料组成物,其 中所有的微粒都包含相同的固态聚合性黏合系统, 且该系 统含有一种热固性树脂。1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 .2.3.4或5项中任一项的有色 粉体涂料组成物,其中的微粒可聚集成为平均最大 直径在 15到75微米间的复合微粒,每个复合微粒并系由至 少两种 颜色之微粒混合组成。1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5 项的有色粉体涂料组成物,其 中在复合前的固态微粒的平均最大直径在1.5到4微 米之间 。1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的有色粉体涂料组 成物,其 中的复合微粒的平均最大直径在25到50微米之间。 1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的有色粉体涂料组成 物,其 中的复合微粒的平均最大直径在25到50微米之间。 1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的有色粉体涂料组成 物,其 中不同颜色的微粒混合在复合微粒中是以较完美 的轮替方 式排列,而不是以散乱的方式相混合。20.根据申请 专利范围第18项的有色粉体涂料组成物,其 中不同颜色的微粒混合在复合微粒中是以较完美 的轮替方 式排列,而不是以散乱的方式相混合。21.一种制造 具有所希望颜色的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 有色粉体涂料组成物的方法,其特征为:粉体涂料 的成份 是最少由两种基本颜色所组成的,并且选择性地与 不着色 的粉体涂料混合;每一种组成物都含有固体微粒, 而每种 固体微粒包含了固态聚合性黏合系统,基本颜色粉 体涂料 的复合微粒更包含了至少一种着色剂;且所有微粒 的最大 直径均小于40微米,至少75%体积比以上的微粒的最 大直 径不会超过20微米,最好至少99%重量比以上的微粒 的最 大直径在0.5到15微米之间;依特定的选择比例混合 粉体 涂料成份,可形成有色的粉体涂料,而当其使用在 被涂物 上且加热形成连续性的涂层时,可得到一层所需颜 色的漆 膜。22.一种制造具有所希望颜色的根据申请专利 范围第1项之 有色粉体涂料组成物的方法,其特征为:该方法系 提供至 少两种基本颜色的粉体涂料组成物,并选择性地结 合一种 不着色的粉体涂料组成,每种组成都含有固体微粒 ,每个 微粒上都带有固态聚合性黏合系统,每个有基本颜 色的复 合微粒也同时含有至少一种着色剂;将本成份中的 微粒粉 碎,使得所有微粒的最大直径均小于40微米,且至少 75% 体积比以上的微粒的最大直径小于20微米,最好至 少99% 重量比的微粒直径介于0.5到15微米之间;再加以混 合, 其微粒的大小及混合的比例并能达到在施用于被 涂物上并 加热时,能形成一具有所须要色彩的连续性薄膜, 且其间 由不同粒子所造成的颜色差异不致被肉眼所查觉 。23.一种制造具有所希望颜色的根据申请专利范 围第1项之 有色粉体涂料组成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 系提供 至少两种基本颜色的粉体涂料组成物,选择性地并 结合一 种不着色的粉体涂料组成物,每种组成物都含有固 体微粒 ,每个微粒上都带有固态聚合性黏合系统,每个有 色的基 本复合微粒同时至少含有一种着色剂;将本组成中 的微粒 粉碎成为所有微粒的最大直径均小于40微米,而至 少75% 体积比以上的微粒的最大直径都小于20微米,且最 好至少 99%重量比以上的微粒直径介于0.5到15微米之间的 状态, 再将本组成以一特定选取的比例加以混合,以形成 一有颜 色的粉体涂料组成物,当本涂料施加在被涂物上并 加热时 ,会形成一具有所须要色彩的连续性薄膜。24.棍据 申请专利范围第21.22或23项中任一项的方法, 其中至少75%体积比以上的*******粒子的最大直径在 1.5 至10微米之间。2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1.22或23项 中任一项的方法, 其中混合后的粒子能聚集成复合微粒,其平均最大 直径为 15至75微米。2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的方法,其 中至少75%体积比 以上的所有微粒的最大直径都在1.5到10微米之间 。2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的方法,其中具基本 颜色的 粉体涂料组成物(有色粉体底)与如果存在的选择 性的不着 色组成物(无色粉体底)相混合成为乾粉状,再加入 聚集剂 水溶液以聚集微粒。2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 的方法,其中的基本颜色粉 体涂料组成物,及选择性的不着色粉体涂料组成物 (若存 在时),先以乾粉方式混合;再以足以使微粒融合的 机械 变形力将微粒聚集。2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 的方法,其中的多种基本颜 色粉体涂料组成物在一种液态散解媒剂中共同散 解之后, 该散解溶液再在能引起聚集的状况下进行乾燥。 30.一种制造具有所希望颜色的根据申请专利范围 第1项之 有色粉体涂料组成物的方法,其特征为:该方法提 供至少 两种基本颜色的粉体涂料组成物,并选择性地提供 不着色 的粉体涂料组成物,每种组成物都含有固体微粒, 每个微 粒上都带有固态聚合性黏合系统,每个有色的基本 组成物 具有至少一种着色剂,该组成物所有微粒的最大直 径都小 于40微米,且至少75%体积比以上的固态微粒其最大 直径 在20微米以下,最好至少99%重量比以上的微校的最 大直 径介于0.5到15微米之间,再用静电混合技术将该粉 体涂 料组成物混合并聚集,其方式为:其中的第一种有 色的基 本粉体涂料组成物被带上电荷,而第二种有色的基 本粉体 涂料组成物则未带电荷或带上相反的电荷,然后该 二组成 物被混合,形成复合微粒,其平均最大直径为25到75 微米 ,当其被施用于被涂物上并加热而形成一连续性的 涂膜时 ,能具有所希望的颜色。31.一种粉体涂料组成物, 其是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 、3.4或5项中任一项的有色粉体涂料组成物中的混 合物 的一种成份物,其具有相同颜色的固体微粒,可做 粉体涂 料之用。3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的粉体涂料 组成物,其中的 固体微粒的平均最大直径在 1.5到4微米之间。3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的粉 体涂料组成物,其中所 有的固体微粒都包含相同的固态聚合性黏合系统, 且该系 统含有一种热固性树脂。3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 32项的粉体涂料组成物,其中所 有的固体微粒都包含相同的固态聚合性黏合系统, 且该系 统含有一种热固性树脂。35.一种粉体涂料组成物, 其是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 、3.4或5项中任一项的有色粉体涂料组成物中的混 合物 的一种成份物,其具有无色的固体微粒,可做粉体 涂料之 用。3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5项的粉体涂料组成 物,其中的 固态猷粒的平均最大直径在 1.5到4微米之间。3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5项的有 色粉体涂料组成物,其 中所有的固体微粒都含有相同的固态聚合性黏合 系统,且 该系统含有一种热固性树脂。38.根掳申请专利范 围第36项的有色粉体涂料组成物,其 中所有的固体微粒都含有相同的固态聚合性黏合 系统,且 该系统含有一种热固性树脂。39.一种制造粉体涂 料组成物,此组成物即是申请专利范 围第1.2.3.4或5项中任一项的粉体涂料组成物中的 混 合物的成份物的方法,其特征为:其所制成的粉体 涂料具 有固体微粒,每个微粒具有固态聚合性黏合系统, 并可选 择地含有至少一种着色剂,再将该组成物粉碎,成 为所有 微粒的最大直径均小于40微米,且至少75%体积比以 上的 微粒的最大直径不超过20微米,及最好至少99%重量 比以 上的微粒的最大直径介于0.5到15之间的状态。40. 一种供粉体涂料之用的配料包,其包括至少两种基 本 颜色的粉体涂料组成物,选择性地并含有一种不着 色的粉 体涂料组成物;每一组成物都含有固体微粒做为分 离的成 份物,每一固体微粒都带有固态聚合性黏合系统, 每一具 有基本颜色组成物的微粒并含有至少一种着色剂, 该组成 物的微粒大小为:所有微粒的最大直径均小于40微 米,且 至少75%体积比以上的微粒直径小于20微米,最好至 少99% 重量比以上的微粒的最大直径介于0.5到15微米之 间,使 得当其以静电混合技术以特定选取的比例混合并 施用在被 涂物上时,能形成一有色的粉体涂料组成物,且在 施用于 被涂物上并加热时,能形成一连续性的涂层,其在 硬化后 的涂料层上由于微粒不同所致的颜色差异无法被 肉眼辨视 出来。41.一种供粉体涂料之用的配料包,其包括至 少两种分离 的成份物,该成份物是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的 具有不 同颜色的有色粉体涂料组成物,并可选择性地含有 一种根 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5项的无色粉体涂料组成物的 分离的成 份物。4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0项的配料包,其含 有3到10种不 同颜色的组成物为其分离的成份物。43.一种在被 涂物上涂布粉体涂料的方法,其特征为:将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的集聚复合微粒以静电 喷雾涂布 法、液态浸施涂布法,静电液体槽涂布法或摩擦静 电喷雾 涂布法施加在破涂物上并加热以形成一连续性的 涂层。4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3项的方法,其中所 使用的集聚 复合微粒是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的类型。45. 一种在破涂物上涂布粉体涂料的方法,其特征为: 将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的集聚复合微粒以静电 喷雾涂布 法、液态浸施涂布法,静电液体槽涂布法或摩擦静 电喷雾 涂布法施加在被涂物上并加热以形成一连续性的 涂层。4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3项的方法,其中所 使用的集聚 复合微粒是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的类型。47.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3项的方法,其中所使用的集 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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