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手刹车器 | ||
摘要 | 手刹车器,由刹车鼓、刹车盘、刹车片及机械传动装置构成,在刹车盘上分别固定有活动轴和固定轴,两轴上分别装有两偏心轮,活动轴与偏心轮用圆柱销固定一体,活动轴上装有拉杆,两偏心轮之间用连杆连接,两偏心轮分别卡在两刹车片之间,刹车片由销轴固定在刹车盘上,两刹车片之间有弹簧,刹车片外围是刹车皮。制动时,拉杆带动两偏心轮同时旋转,刹车片胀开,实现制动过程,结构简单,不需调整,制动力大,可广泛应用于各种机动车上。 | ||
申请公布号 | CN2116119U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2.09.16 |
申请号 | CN92210335.6 | 申请日期 | 1992.03.03 |
申请人 | 张义忠 | 发明人 | 张义忠 |
分类号 | F16D51/00 | 主分类号 | F16D51/00 |
代理机构 | 营口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汪长敏 |
主权项 | 1、手刹车器,由刹车鼓、刹车盘、刹车片及机械传动装置构成,其特征在于刹车盘(8)上、下分别由轴套(10)、(7)和螺母(6)固定有活动轴(3)和固定轴(4),活动轴(3)和固定轴(4)上分别装有偏心轮(5),活动轴(3)经螺母(9)与拉杆(11)固定一体,两偏心轮(5)之间由连杆(14)连接,两偏心轮分别卡在两刹车片(16)之间,刹车片(16)由销轴(15)固定在刹车盘(8)上,两刹车片(16)之间有弹簧(13),刹车片(16)外围是刹车皮(1)。 | ||
地址 | 115207辽宁省盖县卧龙泉镇风光机械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