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可动作和发声的玩具 |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属于能同时动作和发声的玩具。它的底座上部设有通孔,内部为长孔,上方斜置一具有内孔的吹气管并与通孔相对,吹气管中部开设洞孔与内孔相通。底座上部是设有通气孔和凸榫的本体,本体两侧固定左、右身体。下喙的延伸杆位于本位中部空腔内。翅膀和尾部成一体位于本体上部。当吹气管吹入空气时,会产生翅膀上下抖动,下喙连续摆动的动作,同时还能发出不同声音。是一种结构简单、趣味性强的新型玩具。 | ||
申请公布号 | CN2114495U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2.09.02 |
申请号 | CN91226140.4 | 申请日期 | 1991.10.10 |
申请人 | 简源培 | 发明人 | 简源培 |
分类号 | A63H3/28 | 主分类号 | A63H3/28 |
代理机构 | 天津三元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胡畹华 |
主权项 | 1、一种可动作和发声的玩具,其特征在于它是由底座1、本体2、下喙3、左、右身体4、4′和翅膀5组成的;其中底座1上部设有一通孔11并与位于底座内部的长孔12相通,底座上方斜置一吹气管13,吹气管内由一内孔132贯穿,内孔的一端与通孔11相对,其中部则与吹气管中部开设的洞孔131相通;本体2固定于底座上部,上面设有通气孔21及凸榫22;下喙3设在本体2的空腔内,其底部设有凹座31并与凸榫22接触,下喙的后端连接一延伸杆32,延伸杆的末端设置一配重块33,延伸杆的下缘设有集风槽34;左、右身体4,4′对称固定在本体2的两侧;翅膀5的前部与本体上部结合,它由左、右翅膀51、51′和薄片状尾部52所组成。 | ||
地址 | 台湾省台北县五股乡中兴路一段四六巷二四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