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31天落地钟机械传动机构
摘要 一种由传动轴、销轮、齿轮、擒纵轮构成的机械式落地钟传动机构。当把它的头轮至中心轮的中心距在38~42mm,头轮至中心轮的传动比变为64.5~72时,就可使落地钟的走时,由现在的15天延长为31天,从而减少了人们“上弦”的麻烦。当把擒纵轮的齿数在31~44之间变动时,钟摆的长度就随着改变,从而可以使落地钟形成大中小系列,满足不同层次需要。
申请公布号 CN2113506U 申请公布日期 1992.08.19
申请号 CN92211121.9 申请日期 1992.01.15
申请人 山东烟台木钟厂 发明人 王洪安;于洪运
分类号 G04B15/00 主分类号 G04B15/00
代理机构 烟台市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王庆德
主权项 1、一种由销轮齿轮传动轴、擒纵轮构成的落地钟传动机构,其特征为:a、中心轮轴10到头轮轴6的距离e为38mm~42mm;b、头轮1至中心轮3的传动比为64.5~72;c、擒纵轮5的齿数为31~44。
地址 264000山东省烟台市南大街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