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新颖灯饰
摘要 本创作系提供一种新颖灯饰,尤指其外观造形首先创作且适于美感者。请参阅图示一~七所示,本创作系以灯座下方延伸有一圆弧框架,该框架下方向前弯弧适当角度固设一可调整角度之灯具,藉该框架与灯具采上下对立效果,而充份显现二者立体弧线之设计美感,予人一种高级精致、清新脱俗之视觉感受;特别于设计之技巧上,充份溶入灯饰立体搭配之美感,实为新式样佳作者。综之,本创作为申请人首先创作,其外观造形又具「适于美感」之要件,爰依专利法第一百十一条规定,提出专利申请。
申请公布号 TW183622 申请公布日期 1992.05.01
申请号 TW080308877 申请日期 1991.12.23
申请人 林杉江 发明人 林杉江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和顺 桃园巿复兴路七十号四楼二十九室
主权项 一种如图所示「新颖灯饰」之形状者。
地址 桃园县芦竹乡大竹路一一一巷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