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除毛器
摘要 本新式样「除毛器」之特征为一垂直细长方形外壳,其角隅呈圆切,各倾斜侧边呈圆滑,该外壳具有一垂直菱形下主体部份与其圆切角隅,及一朝前向上弯上主体部份于横断面上为一三角棱柱形,该上主体部份与下体部份开构成钝角,该上主体部份携载一除毛器头部为一具圆滑角隅之等腰三角形;在前、后视图中(图2与3),该除毛器具有一垂直细长方形外壳,其顶部及半圆底座部份呈圆切角隅;在前视图中(图2),该外壳之上方区中,在其高度三分之一处有一朝上而前凸出上主体,为三角棱柱形,该上主体部携载一除毛器头为等腰三角形与圆滑角隅,该上主体部份朝下伸展至一较长之垂直长方形下主体部份,该下主体部份具有一半圆形基座;在侧视图中(图4与5),该除毛器具有垂直细长方形外壳,该外壳具有一垂直下主体部份与一基座,该基座为一朝前增辐之弯曲所圆切,并有一朝前弯折之上主体,携带一长方形除毛器头;在俯视图中(图6),该外壳具有一长方形上主体部份与其微凸顶部,该上主体部份携载一除毛器头,其形状为等腰三角形与圆滑切角;在仰视图中(图7),该外壳具有一长方形下主体其底部呈圆切,及一近似菱形上主体部与三个圆切角隅及一很平扁右边顶角。上述诸特征以参考本案附图更易于了解。
申请公布号 TW180019 申请公布日期 1992.03.01
申请号 TW079304306 申请日期 1990.06.29
申请人 飞利浦电泡厂 发明人 杰.法兰西斯.凡.奥斯坦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巿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一种如附图所示之「除毛器」之形状。
地址 荷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