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新式影视对讲机
摘要 本案系有关影视对讲机之又一富有统调谐美之外观设计,其字键、面板、影像视窗、机及话筒单体,均见彼此搭配得宜尤其超薄设计整体予人线条优美造型清丽典雅之感,大大提升住家品质,一改传统式庞大体积予人突兀之感,因此应能符合专利法第 111 条:「首先创作(物品之形状)适于美感」之新式样资格规定。敬祈 贵委员惠予肯定本案之创作价值,并赐于专利,至感德便。
申请公布号 TW179545 申请公布日期 1992.02.21
申请号 TW080302807 申请日期 1991.05.30
申请人 杨宝来 发明人 杨宝来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如图所示之「新式影视对讲机」形状。
地址 高雄巿建武路一四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