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带有照明的写字绘画台板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不同于普通写字桌和画板的带有照明的写字绘画台板,在反面装有用于照明的台灯弹出装置和可作绘画工具盘的抽屉装置,两侧装有调整台板垂直角度和高度的装置,其特点是:儿童和学生可根据座位的高矮来选择与视线相隔一定距离的台面高度,当画板使用时抽屉可作为绘画工具盘,台面上提供较好的照明,不用时可将台灯推入台灯箱内,不占据空间,适合儿童和学生在家庭及其它场所使用。 |
申请公布号 |
CN2094260U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2.01.29 |
申请号 |
CN91211516.5 |
申请日期 |
1991.04.19 |
申请人 |
梅东海 |
发明人 |
梅东海 |
分类号 |
A47B17/00;A47B27/00 |
主分类号 |
A47B17/00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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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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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1、一种写字台板,特别是带有照明的写字绘画台板,是在一块木制台板的反面装有固定台板的支架,在支架的中间装有可放书包的抽屉,连着支架有支承台板的支腿,本发明的特征是在一块木制台板(1)的反面装有一个台灯箱(6)其边上有一用于照明时的台灯弹出装置(7),在其相邻的一边装有绘画时可当作绘画工具盘的抽屉装置(2),在其两边装有调整台板垂直角度的机构(3),在其下方有用于调整台板高度的装置(4)。 |
地址 |
266041山东省青岛市沧口第二毛纺厂南宿舍1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