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手表(九)
摘要 本创作系关于一种『手表(九)』新式样之设计,尤指一种造型新颖极具创意的手表,其新潮奇特之美感予人一种高贵时髦及豪迈气派,必能吸引消费大众的眼光,成为注目的焦点。首须陈明二事实,(1)本创作者为手表专业制造者,为能突破以往手表予人呆板,无变化的观感,近年来乃致力于手表新造型的设计,唯本创作者设计出一系列造型极为美观之手表且推出后,随即受到同业的仿冒,使本创作者的心血付诸于流水,监于此,本创作者再设计此一系列的手表后,马上向 钧局提出申请,希能藉助专利的保护,以防止不法之徒仿冒的意图;(2)手表本身为机能性物品,因此其造型上的设计须在不影响手表机能的情况下所为,而本创作者即在上述限制下,经过多年来的经验而设计出此一系列的手表,故希 贵审查委员于审查本案时,能监于机能上的限制而予本创作最公平、最合理的审查。请参阅各附图所示,本创作的手表可于表体内部装设机心、指针等构件,并藉底端圆形底盘固定各构件,而该表体为弧面,于其外缘形成菱形设计,处藉以颜色的配合形成长形带面,于长形带面内设有一圆形之透明区,可看清内部指针(图上所示之手表尚未装设指针)所在位置,同时于表体外缘上下端各设有圆弧凸缘,于凸缘侧边形成一贯穿孔,以供表带衔接使用。总体观之,本创作之外型配合透明区及二端侧边所形成之凸缘,提供一种深具美感之创作,藉以令人感受到青春之气息,已符合新式样专利申请要件,爰依法具文提出申请。
申请公布号 TW177188 申请公布日期 1992.01.11
申请号 TW080306275 申请日期 1991.09.10
申请人 林清田 发明人 林清田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镒珠 台北巿长安东路二段一一二号九楼
主权项 如附图所示,『手表(九)』之形状者。
地址 台南巿中华东路三段四十四巷五十七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