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手表(十三)
摘要 本创作关于一种手表(__)的新式样设计,尤指一造型独特、创新的手表,该手表以两侧斜面的设计,使其造型显着突破以往手表方形、圆形的呆板型态,提供一细致、款式新颖的手表。首须陈明二事实,(1)本创作者为手表专业制造者,为能突破以往手表予人呆板,无变化的观感,近年来乃致力于手表新造型的设计,唯本创作者设计出一系列造型极为美观的手表且推出后,随即受到同业的仿冒,使本创作者的心血付诸于流水,监于此,本创作者再设计此一系列的手表后,马上向 钧局提出申请,希能藉助专利的保护,以防止不法之徒仿冒的意图;(2)手表本身为机能性物品,因此其造型上的设计须在不影响手表机能的情况下所为,而本创作者即在上述限制下,经过多年来的经验而设计出此一系列的手表,故希 贵审查委员于审查本案时,能监于机能上的限制而予本创作最公平、最合理的审查。请参看各附图所示,本创作的手表于表体内部装设机心、指针等构件,可藉底端圆形底盘固定各构件,于表体顶端设有大弧圆型态的坡璃盖体,盖体为方形、斜面的综合体,而于盖体内部即形成与外围盖体型态相对映的透明区,藉透明区可看清内部指针所在的位置,于透明区外围并形成L形的纹路,使透明区、盖体的型态更加显着,另于表体与盖体的斜面衔接处形成突出的框边,框边与侧边的衔接处则形成一凸缘,藉凸缘内的贯穿孔槽,得以衔接表带。总体观之,本创作以秀丽的外型配合细致的线条设计,可提供一新颖的手表。
申请公布号 TW177192 申请公布日期 1992.01.11
申请号 TW080306620 申请日期 1991.09.20
申请人 林清田 发明人 林清田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镒珠 台北巿长安东路二段一一二号九楼
主权项 如附图所示,『手表(十三)』之形状者。
地址 台南巿中华东路三段四十四巷五十七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