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除味留香灵
摘要 一种除味留香灵,主要以软糖、肥皂、凡士林、无水硫酸钠、硼砂、水、十二烷基硫酸钠、硅酸钠等为原料,该物质特别适用于除去厕所里的异味,可挂于厕所水箱中边吸附异味边缓慢溶于水而消耗,也可挂于厕所的墙上吸附异味同时缓慢散发香味来掩盖异味,此外,该物质可挂于室内散发出怡人的香味。该物质还具有去污、消毒、便于使用、成本低等特点。
申请公布号 CN1057197A 申请公布日期 1991.12.25
申请号 CN91106142.8 申请日期 1991.06.11
申请人 杨福全 发明人 全德新;廉志伟;庄华亮;杨福全
分类号 A61L9/01 主分类号 A61L9/01
代理机构 辽宁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专利代理部 代理人 常玉枝
主权项 1、一种除味留香灵,其特征在于其各成份及含量(重量百分比)如下: 软 糖:16.0-24.0% 肥 皂:10.3-15.3% 无水硫酸钠:20.3-25.3% 凡 士 林:5.6-7.6% 硼 砂:7.3-8.3% 十二烷基硫酸钠:5.6-7.6% 硅 酸 钠:1.5-3.5% 邻苯二甲酸二乙酯:0.8% 香 精:0.8% 颜 料:0.8% 余量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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