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除味留香灵 | ||
摘要 | 一种除味留香灵,主要以软糖、肥皂、凡士林、无水硫酸钠、硼砂、水、十二烷基硫酸钠、硅酸钠等为原料,该物质特别适用于除去厕所里的异味,可挂于厕所水箱中边吸附异味边缓慢溶于水而消耗,也可挂于厕所的墙上吸附异味同时缓慢散发香味来掩盖异味,此外,该物质可挂于室内散发出怡人的香味。该物质还具有去污、消毒、便于使用、成本低等特点。 | ||
申请公布号 | CN1057197A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1.12.25 |
申请号 | CN91106142.8 | 申请日期 | 1991.06.11 |
申请人 | 杨福全 | 发明人 | 全德新;廉志伟;庄华亮;杨福全 |
分类号 | A61L9/01 | 主分类号 | A61L9/01 |
代理机构 | 辽宁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专利代理部 | 代理人 | 常玉枝 |
主权项 | 1、一种除味留香灵,其特征在于其各成份及含量(重量百分比)如下: 软 糖:16.0-24.0% 肥 皂:10.3-15.3% 无水硫酸钠:20.3-25.3% 凡 士 林:5.6-7.6% 硼 砂:7.3-8.3% 十二烷基硫酸钠:5.6-7.6% 硅 酸 钠:1.5-3.5% 邻苯二甲酸二乙酯:0.8% 香 精:0.8% 颜 料:0.8% 余量为水 | ||
地址 | 113008辽宁省抚顺市矸子山西路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