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视传输系统
摘要 为了相容性的理由,在信箱式彩色电视系统内所需额外资讯,即以显着降低波幅传输,于是,低频具有相高波幅。所以,信号对杂讯比即降低,而在目前的电视接收机内即发生同步误差。藉传输彩色载波的残边带调变型额外资讯,额外资讯的波幅为加大,而在现有电视接收机内不引起同步误差。在彩色载波的倪奎士(Nyquist)斜坡,宜使用现有IF滤波器发生。若相与彩色载波的V相符合,相容接收的可能干扰具有较佳的低水准。可供4:3和16:9电视接收机用。第3图。
申请公布号 TW168830 申请公布日期 1991.09.11
申请号 TW080101624 申请日期 1991.03.01
申请人 德意志汤森布兰特公司 发明人 马丁普蓝索特
分类号 H04N1/387 主分类号 H04N1/387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嗣庆 台北巿民权东路三段一四四号一五二六室
主权项 1.一种电传输系统,供传输第一标准内的视频信号,以便在第一标准的接收机或第二标准的接收机上相容接收,尤其是依照所谓信箱法传输视频信号(14),以额外资讯,尤其是在视频信号(14)的黑外线范围(21)内,于是,额外资讯即位于特别是视频信号(14)的图像段内,利用第一标准的接收机重现时,位于第二标准的图像区域以外,其特征为,额外资讯是在彩色载波上调变(第3图),于此,利用滤波机构 (第4图)可达成残边带调变,且包含额外资讯的可能直流电压部份的低频部份,即以较高频率位置 (32)内传输者。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电视传输系统,其中,彩色载波(第3图)是经水准控制,使调变信号具有自视频信号(14)的同步基线(11)至超过黑水准(12)的波幅范围者。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电视传输系统,其中,额外资讯的解调是利用具有色丛 (13)的同步化而达成者。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电视传输系统,其中,第二标准用发射机和/或接收机内的机构,造成相对于调变信号用彩色载波频率的倪奎士斜坡(33)者。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电视传输系统,其中,机构包括第二标准接收机内之IF滤波器者。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电视传输系统,其中,额外资讯是在发射机内时间压缩,特别是以因数3压缩者。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电视传输系统,其中,额外资讯是在第二标准的接收机内时间膨胀,尤其是以因数3膨胀者。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电视传输系统,其中,额外资讯是在彩色载波上,以线交流定相调变者(第6图)。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电视传输系统,其中,定相相当于彩色载波的正V相者。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电视传输系统,其中,定相相当于彩色载波的负V相者。图示简单说明:第1图为已知彩色电视信号。第2图为利用已知方法在黑外线区域内加设额外资讯。第3图为本发明基带谱分布。第4图为已知IF滤波器的波幅特性。第5图为已知PAL平均化和解调。第6图为依照本发明以相容性接收补正干扰成份。
地址 德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