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包胶透镜回射片,其特征在于该回射片包含一层部份埋入一黏合剂层之透镜,一位于透镜下方之镜面反射层,及一料着由相交线构成之网路封于该黏合剂层,而形成密封小室包覆透镜且有一空气界面之盖膜,其特征在于:该盖膜系以聚烯烟为主且包含聚丙烯,或一包含以重量计一大部份之乙烯或丙烯中之至少一者及以重量计一小部份之至少一种共聚单体之共聚物,聚乙烯、聚丙烯、或该共聚物之掺合物。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回射片,其更进一步之特征在于该共聚单体为丙烯酸、甲基丙烯酸、酯酸乙烯蹈、或丙烯酸乙酯。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回射片,其更进一步之特征在于该盖膜为多层者。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回射片,其更进一步之特征在于该盖膜为双层者,包含一内层,包含聚丙烯;或一包含以重量计一大部份之乙烯或丙烯中之至少一者及以重量计一小部份之一种共聚单体之共聚物;及一外层。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回射片,其更进一步之特征在于该外层包含一共聚物,该共聚物包含以重量计一大部份乙烯或丙烯中之至少一者,及以重量计一小部份之至少一共种聚单体。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3,4或5项之回射片,其更进一步之特征在于该盖膜厚度至少约25微米。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回射片,其更进一步之特征在于该盖膜之厚度介于约250微米及约260微米间。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3,4或5项之回射片,其更进一步之特征在于该盖膜之内表面经过打底以改进其与黏合剂层之相容性。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回射片,其更进一步之特征在于该打底包含一聚合物打底层。1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回射片,其更进一步之特征在于该聚合物打底层系下列者中之至少一种:与该黏合剂层属同一聚合物系,或包含1-氮杂环丙烯。11.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2,4或5项之回射片,其更进一步之特征在于该透镜为玻璃微球。1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3,4或5项之回射片,其更进一步之特征在于该黏合剂层为白色。1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3,4或5须之回射片,其更进一步之特征在于该黏合剂层含有一增白剂。1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3,4或5项之回射片,其更进一步之特征在于该黏合剂层与该盖膜分属不同之聚合物系。1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3,4或5项之回射片,其更进一步之特征在于该盖膜包含抗候稳定剂及染料中之至少一种。1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回射片,其更进一步之特征在于该抗候稳定剂包含下列之至少一种:抗氧化剂、能量骤降剂、受阻胺光稳定剂、或紫外线辐射。1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3,4或5项之回射片,其更进一步之特征在于该盖膜之穿透率至少为百分之75。1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3,4或5项之回射片,其更进一步之特征在于该盖膜之穿透率至少为百分之85。1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3,4或5项之回射片,其更进一步之特征在于该盖膜在其外表面包含一调理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