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前后照明手电筒
摘要 本实用新型是在普通手电筒的基础上,在其前后分别设置灯头,在其内部设置连接片和内、外触环,可使两灯头分别或同时照明,具有可提供不同光线,不同角度,不同亮度的照明的特点。
申请公布号 CN2082803U 申请公布日期 1991.08.14
申请号 CN90213775.1 申请日期 1990.09.01
申请人 薛长全 发明人 薛长全
分类号 F21L7/00;F21L15/00 主分类号 F21L7/00
代理机构 辽宁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郁慕湘
主权项 1、一种可前后照明的手电筒,其特征在于在大筒壳1的固定触点2上固定一条状连接片3,连接片3与内触环4固定联接,外触环5固定在小筒壳6上,外触环5与连接片11连接,连接片11与开关10连接,连接片7两端分别小筒壳6和固定触点9连接,在小灯前设置一个凸透镜8。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旗阿里河旗供电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