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亮光警示手提包及背包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亮光警示背包及手提包,尤指一种将背包及手提包的正面及侧面安置以灯泡为光源体的装置,并在背包及手提包内布设电力回路装置,而这套电力回路装置包括:——1.5V的干电池一组——电池并联放置器一组——小型灯座、灯泡及置于外壳体的灯罩利用设置于壳体外表之灯泡所发出之光亮,可于夜间达到警示功效。
申请公布号 CN2075894U 申请公布日期 1991.05.01
申请号 CN90220940.X 申请日期 1990.09.18
申请人 陈正治 发明人 陈正治
分类号 A45C13/18 主分类号 A45C13/18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王忠忠;吴增勇
主权项 1、一种亮光警示手提包及背包,其特征在于手提包或背包的壳体与内里间装设有亮光警示装置,其中该项装置包括一组切换开关、一组电池放置器、灯座、灯泡、灯罩;以电池放置器中所存置之电池提供必需之电源,并经由切换开关控制与电源所连接之灯泡导通,而使得灯泡发出之光线可透过设于背包或手提包壳体外表之灯罩将光线散射,而达到警示功效。
地址 台湾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