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燃气食品烤箱 | ||
摘要 | 一种燃气食品烤箱,属于人类生活用品范畴。它在箱内设有燃烧器,并采用了自动电子点火装置和定时呼唤装置,具有使用方便、可靠,热效率高、温升较快,燃气耗量较小,食品烘烤味感强,不会烤焦食品等特点,可适用于多种燃气,易被一般家庭所采用。 | ||
申请公布号 | CN2063345U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0.10.10 |
申请号 | CN89205173.6 | 申请日期 | 1989.06.20 |
申请人 | 83127部队军工厂武进灶具分厂 | 发明人 | 赵忠烈;马果志 |
分类号 | A21B1/14 | 主分类号 | A21B1/14 |
代理机构 | 常州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夏海初 |
主权项 | 1、一种燃气食品烤箱,具有箱体(1)、箱门(2)、烤盘(3),其特征在于,在箱体(1)内设有由喷咀(4)和燃烧室(5)组成的燃烧器,在喷咀(4)的附近设有空气进入口(6),在箱体(1)内壁立面或是顶面设有废气排放口(7),燃烧器由自动电子点火装置(8)控制,并设有一个由定时开关(9)、电源盒(10)和蜂鸣器(11)组成的定时呼唤装置。 | ||
地址 |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县小河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