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如下式I所示之化合物的制法: 式中 Z 相同或不同地为氢,卤素,硝基,氰基 ,三氟甲基,(C1-C2)-烷基,甲氧基 或为被一至三个选自C1与 F的卤素原子所 取代的甲基,一至四个选自C1与 F的卤素 原子所取代的乙氧基,或为被一或两个氯 原子所取代的苯氧基; Y 为氢,(C1-C3)-烷基,或为被卤素 原子完全或部份取代的(C1-C4)-烷基 ,或为甲氧甲基或(C3-C4)链烯基,或 为被两个甲基及 2,2-二氯乙烯基所取 代的环丙基; X 为羟基,甲基,(C1-C4)-烷氧基, 环己氧基,(C3-C4)-链烯氧基,C3- 链炔氧基,氯乙氧基,(C2-C6)-烷硫 代,或为双-[(C1-C2)-烷基]胺基 羰基所取代的甲氧基,N-甲基-N-苯 基-胺基羰基,甲基硫代或氰基,或为下 式所示之基图: 其中 Z'为氢,氯,甲基,甲氧基或三氟 甲基; 或为单-(C1-C3)-烷胺基,双-(C1 -C3)-烷胺基, 啶基或 2,6-二甲 基吗 基,且 n 为 0,1,2或3,倘若 X=OH,则包 括可用在农业上之基盐类,倘若 X=甲基 ,则 Y必须为CC13或CHC12,但如下之式 I之化合物则除外, (a)Y为H,(Z)n为H,4-C1,4- CH3 ,OCH3或4-OC2H5,而 X为OH,CH3OCH3 或OC2H5, (b)Y为CH3,(Z)n为H,4-NO2,4- OCH3,2-C1,4-C1,2-OCH3-4 -NO2或2-CH3-4-NO2而 X为OH 或OC2H5,以及 (c)Y为C2H5或CH(CH3)2,(Z)n为H而X为 OCH3, 此方法包括: (a)令式Ⅱ所示之一化合物 其中X1之定义同X,但羟基则除外, (a1)与一如式Y-CO-C1所示之一化合物 起反应或 (a2)与一如式Y-CO-O-CO-所示之 一酸酐起反应或 (a3)与一如式Y-C(OR1)3所示之一原酸酯 起反应,其中R1为(C1-C4)-烷基, 此等反应系在有机,惰性,;非质子性溶 剂的存在下,于10℃至反应混合物之沸 点间的温度范围内进行;或 (b) 在化合物,其中Y为(C1-C4)-烷 基之场合中,则令式Ⅲ所示之一化合物 式中,Y1示H或(C1-C4)-烷基,而R3示 (C1-C4)-烷氧基或 CH3,与一种硷藉 回流温度下加热而起反应, 经由(a1)和(a2)内获得之化合物,若适宜 的话,可在醋酸内受热,而如此生成之式 I 化合物则藉着形成衍生物而转化为式I 之其他化合物或其盐类。2.含有下式 I所示之一种 化合物的植物保护 用组成物式中 式中 Z 相同或不同地为氢,卤素,硝基,氰基 ,三氟甲基,(C1-C2)-烷基,甲氧基 或为被一至三个选自C1与 F的卤素原子所 取代的甲基,一至四个选自C1与 F的卤素 原子所取的乙氧基,或为被一或两氯原所 取代的苯氧基; Y 为氢,(C1-C3)-烷基,或为被卤素 原子完全或部份取代的(C1-C4)-烷基 ,或为甲氧甲基或(C3-C4)链烯基,或 为被两个甲基及 2,2-二氯乙烯基所取 代的环丙基; X 为羟基,甲基,(C1-C4)-烷氧基, 环己氧基,(C3-C4)-链烯氧基,C3- 链炔氧基,氯乙氧基,(C2-C6)-烷硫 代,或为双-[(C1-C2)-烷基]胺基羰 基所取代的甲基,N-甲基-N-苯基- 胺基羰基,甲基硫代或氰基,或为下式所 示之基图: 其中 Z'为氢,氯,甲基,甲氧基或三氟 甲基; 或为单-(C1-C3)-烷胺基,双-(C1 -C3)-烷胺基, 啶基或 2,6-二甲 基吗 基,且 n 为 0,1,2或3,倘若 X=OH,则包 括可用在农业上之其盐类。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 2 项所请求之一种组成 物,它含有一种如申请专利范围第 2项所 定义之式 I化合物,其中, Y 示 (C1-C2)-烷基,它可全部或部份 被 F,C1或Br所取代,Z乃相同或不同地 示卤素,甲氧基,(C1-C2)-烷基或 CF3; X示(C1-C4)烷氧基或羟基,且n 示 1 ,2或3。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 3项所请求之一种组成 物,其中,Y示CC13,CHC12,CHF2CF2, 或 CH3。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或4项所请求之 一种组成物,它除了含有如申请专利范围 第2,3或4项所定义之一种化合物以外 ,尚含有选自如下群属之一种除草剂:硫 赶胺基甲酸酯,胺基甲酸酯,卤基乙醯替 苯胺,苯氧基-, 氧基-,苯氧苯氧基 -或杂芳氧苯氧基-羧酸酯或dimedone之 衍生物。6.通式 I所示化合物: 式中 Z 相同或不同地为氢,卤素,硝基,氰基 ,三氟甲基,(C1-C2)-烷基,甲氧基 或为被一至三个选自C1与 F的卤素原子所 取代的甲基,一至四个选自C1与 F卤素原 子所取代的乙氧基,或为被一或两个氯原 子所取代的苯氧基; Y 为氢,(C1-C3)-烷基,或为被卤素 原子完全或部份取代的(C1-C4)-烷基 ,或为甲氧甲基或(C3-C4)链烯基,或 为被两个甲基及2,2-二氯乙烯基所取 代的环丙基; X 为羟基,甲基,(C1-C4)-烷氧基, 环己氧基,(C3-C4)-链烯氧基,C3- 链炔氧基,氯乙氧基,(C2-C6)-烷硫 代,或为双-[(C1-C2)-烷基]胺基 羰基所取代的甲氧基,N-甲基-N-苯 基-胺基羰基,甲基硫代或氰基,或为下 式所示之基图: 其中 Z'为氢,氯,甲基,甲氧基或三氟 甲基; 或为单-(C1-C3)-烷胺基,双-(C1 -C3)-烷胺基, 啶基或 2,6-二甲 基吗 基,且 n 为 0,1,2或3,倘若 X=OH,则包 括可用在农业上之基盐类,倘若 X=甲基 ,则 Y必须为CC13或CHC12,但如下之式 I之化合物则除外, (a)Y为H,(Z)n为H,4-C1,4- CH3 ,OCH3或4-OC2H5,而 X为OH,CH3OCH3 或OC2H5, (b)Y为CH3,(Z)n为H,4-NO2,4- OCH3,2-C1,4-C1,2-OCH3-4 -NO2或2-CH3-4-NO2而 X为OH 或OC2H5,以及 (c)Y为C2H5或CH(CH3)2,(Z)n为H而X为 OCH3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请之化合物,其 特征在于: Z 相同或不同地示卤原子,甲氧基,(C1 -C2)烷基或CF3, Y 示(C1-C2)-烷基,其可全部或部份 地经 F,C1或Br取代。 X 示(C1-C4)-烷氧基或羟基,以及 n 示 1,2或3。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请之化合物 ,其 中,Y示CC13,CHC12,CHF2CF2,或 CH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