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无木炭烟花炮竹
摘要 一种以焦煤粉代替木炭的无木炭烟花炮竹产品和生产工艺方法。它具有原料来源丰富、性能稳定、燃点较高、举明火一时不易点燃、不易吸潮,在生产中不受天气影响,产品质量比较稳定,工艺简单,操作运输和保管比较安全,改善了工人劳动条件,减少了环境污染,成本较低,效益好等社会和经济效益。
申请公布号 CN1032934A 申请公布日期 1989.05.17
申请号 CN87107686.1 申请日期 1987.11.03
申请人 黑龙江省鸡西市烟花厂 发明人 赵元起
分类号 C06B31/02;F42B4/04 主分类号 C06B31/02
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鸡西市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李景福
主权项 1、一种无木炭烟花炮竹,包括有硝石(硝酸钾),硫磺和烟煤煤粉制成,其特征在于烟煤煤粉系焦煤。
地址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西鸡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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