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无木炭烟花炮竹 | ||
摘要 | 一种以焦煤粉代替木炭的无木炭烟花炮竹产品和生产工艺方法。它具有原料来源丰富、性能稳定、燃点较高、举明火一时不易点燃、不易吸潮,在生产中不受天气影响,产品质量比较稳定,工艺简单,操作运输和保管比较安全,改善了工人劳动条件,减少了环境污染,成本较低,效益好等社会和经济效益。 | ||
申请公布号 | CN1032934A | 申请公布日期 | 1989.05.17 |
申请号 | CN87107686.1 | 申请日期 | 1987.11.03 |
申请人 | 黑龙江省鸡西市烟花厂 | 发明人 | 赵元起 |
分类号 | C06B31/02;F42B4/04 | 主分类号 | C06B31/02 |
代理机构 | 黑龙江省鸡西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景福 |
主权项 | 1、一种无木炭烟花炮竹,包括有硝石(硝酸钾),硫磺和烟煤煤粉制成,其特征在于烟煤煤粉系焦煤。 | ||
地址 |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西鸡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