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用于制造具有改良之加工特性之可膨胀苯 乙烯聚合物粒子之方法,系包含: i)制造含有所并用之2至20%膨胀剂之可膨胀苯乙烯 聚合物粒子; ii)将此等粒子以份量为少于1重量%之静电剂覆盖( 在筛选阶段之前或之后立即进行); iii)在混合设备中剧烈摩擦粒子藉由简单的机械摩 擦而将粒子之表面加热; iv)从混合装置排出藉此所处理之粒子。2.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摩擦是使得粒子物质 加热至温度范围为从20至55℃。3.如申请专利范围 第1或2项之方法,其中含有所并用之膨胀剂的苯乙 烯聚合物粒子是藉由在苯乙烯单体单独或与混合 并用一种或更多可共聚合之乙烯系不饱和单体之 水性悬浮液中,在膨胀剂之存在下进行聚合作用所 制得。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方法,其中悬浮剂 是选自能溶解于水之产物(例如聚乙烯醇、甲基纤 维素,聚乙烯基(六)咯啶酮)和并不非常能溶解之产 物(例如焦磷酸镁或三磷酸钙)。5.如申请专利范围 第3项之方法,其中膨胀剂系选自: 含有从2至6个碳原子之脂族碳氢化合物(单独使用 或彼此混合使用)、石油醚、含有从1至3个碳原子 之脂族碳氢化合物之卤化衍生物、二氧化碳。6.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抗静电剂是选 自:脂族酸之酯类、单-或多元醇类、胺类、醯胺 类、聚氧化乙烯或聚氧烷(十)衍生物(polyoxyalkylene) 、环氧乙烷-环氧乙烷共聚物;胺皂类;烷基硫酸化 之胺化合物,第四铵盐化合物、烷基磷酸盐、烷基 磷酸之胺盐类。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 中抗静电剂之份量是介于0.001与0.5重量%之间。8.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剧烈的摩擦作 业是藉由螺旋混合器或旋转叶片混合器来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