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缆线固定闩之工具
摘要 一种用以支撑在松弛状态下脚踏车元件缆线固定闩之工具,该工具允许缆线固定闩在松弛状态下运送及储存,同时可防止缆线固定闩自脚踏车元件处脱离,本发明工具可配合缆线,固定闩变速齿轮传动机构(derailleurs)或煞车装置使用,其基本上具有三个部位,第一部位与缆线固定闩头部衔接,第二部位与第一部位间隔开并与缆线固定闩螺纹轴杆部位邻接,第三部位与第二部位间隔开并与脚踏车元件一部份衔接,例如螺帽,连杆或煞车臂。在每一具体实施例中,第一:第二及第三部位相互间配置可在松弛状态下支撑缆线固定闩,同时可防止缆线固定闩自脚踏车元件一部份处分离。在工具配合后方变速齿轮传动机构使用之选定具体实施例中,第三部位将后方变速齿轮传动机构固定在收缩位置中。
申请公布号 TW473442 申请公布日期 2002.01.21
申请号 TW089108634 申请日期 2000.05.05
申请人 岛野(新)私人有限公司;岛野股份有限公司 日本 发明人 姚扬森;和田 和夫
分类号 B62J39/00;B62L3/02 主分类号 B62J39/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巿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脚踏车元件总成,其包括: 一脚踏车元件,其第一脚踏车零件具有一螺闩承接 开口; 一缆线固定闩,其具有一头部及轴杆部位,该轴杆 部位自头部处伸展至一自由端,且具有螺纹之部位 系与该螺闩承接闩口啮合;与 一工具,其以可移动方式接合至该缆线固定闩且包 含: 一第一部位,其与该缆线固定闩之头部衔接; 一第二部位,其与缆线固定闩轴杆部位之一部份相 邻接;与 一第三部位,其与至少一该轴杆部位及第一脚踏车 零件衔接, 该第一,第二及第三部位相互配置以支撑在松弛状 态下之缆线固定闩,同时可防止该缆线固定闩自第 一脚踏车零件处分离。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 之脚踏车元件总成,其中该脚踏车元件为一后方变 速齿轮传动机构。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脚 踏车元件总成,其中该脚踏车零件为后方变速齿轮 传动机构之连杆构件。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 之脚踏车元件总成,其中该第一脚踏车零件为一螺 帽,其与该后方变速齿轮传动机构之连杆构件邻接 ,该轴杆部位配置在连杆构件之非螺纹孔中。5.根 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脚踏车元件总成,其中该 脚踏车元件为一前方变速齿轮传动机构。6.根据 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脚踏车元件总成,其中该第 一脚踏车零件为前方变速齿轮传动机构之连杆构 件。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脚踏车元件总成, 其中该第一脚踏车零件为一螺帽,其与该前方变速 齿轮传动机构之连杆构件邻接,该轴杆部位配置在 连杆构件之非螺纹孔中。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 项之脚踏车元件总成,其中该脚踏车元件为一煞车 装置。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脚踏车元件总 成,其中该第一脚踏车零件为一煞车臂。10.根据申 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脚踏车元件总成,其另包括一 缆线固定板,该缆线固定板在头部与第一脚踏车零 件之间配置在轴杆部位上。11.根据申请专利范围 第1项之脚踏车元件总成,其中该工具由非金属材 料形成。1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脚踏车元件 总成,其中该工具之第二部位具有一凹槽,缆线固 定闩之轴杆部位配置该凹槽中。13.根据申请专利 范围第1项之脚踏车元件总成,其中该工具之第一, 第二及第三部位为平行之构件。14.根据申请专利 范围第1项之脚踏车元件总成,其中该工具之第一, 第二及第三部位形成单一完整之构件。15.根据申 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脚踏车元件总成,其中该工具 第一及第二部位为平行构件,且该工具之第三部位 利用一倾斜构件固定在第一及第二脚踏车零件之 间。1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脚踏车元件总 成,其中该倾斜构件迫使第一及第二脚踏车零件自 收缩位置移至伸展位置,该工具之第三部位位于第 一及第二脚踏车零件之间以防止第一及第二脚踏 车零件移至伸展位置。1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6 项之脚踏车元件总成,其另包括一缆线固定板,该 缆线固定板在头部与第一脚踏车零件之间配置在 轴杆部位上。1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脚踏车 元件总成,其中该第三部位与缆线固定闩之轴杆部 位衔接。1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脚踏车元 件总成,其另包括一缆线固定板,该缆线固定板在 头部与第一脚踏车零件之间配置在轴杆部位上。 2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脚踏车元件总成,其 中该第三部位包含一凹孔以承接轴杆部位之自由 端。21.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之脚踏车元件总 成,其中该第三部位之凹孔系贯穿之孔,其承接轴 杆部位之自由端。2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之 脚踏车元件总成,其中该第三部位之凹孔系贯穿之 孔,其承接轴杆部位之自由端。23.根据申请专利范 围第1项之脚踏车元件总成,其中该第三部位与第 一脚踏车零件衔接。2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 之脚踏车元件总成,其中该工具之第三部位利用一 倾斜构件固定在第一及第二脚踏车零件之间,且该 倾斜构件迫使第一及第二脚踏车零件自收缩位置 移至伸展位置,该工具之第三部位位于第一及第二 脚踏车零件之间以防止第一及第二脚踏车零件移 至伸展位置。2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之脚踏 车元件总成,其中该工具之第三部位具有一凹槽, 其与第二脚踏车零件衔接以限制其间之相对移动 。2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之脚踏车元件总成, 其中该工具之第一及第二部位为平行构件。27.根 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之脚踏车元件总成,其另包 括一缆线固定板,该缆线固定板在头部与第一脚踏 车零件之间配置在轴杆部位上。28.根据申请专利 范围第23项之脚踏车元件总成,其中该工具之第一, 第二及第三部位为平行构件。29.根据申请专利范 围第28项之脚踏车元件总成,其另包括一缆线固定 板,该缆线固定板在头部与第一脚踏车零件之间配 置在轴杆部位上。30.一种工具,其用以支撑脚踏车 元件之缆线固定闩且包括: 一第一部位,其用以衔接至缆线固定闩之头部; 一第二部位,其与该第一部位间隔开并与缆线固定 闩之轴杆部位邻接;与 一第三部位,其与该第二部位间隔开并与至少一脚 踏车元件及轴杆部位衔接, 该第一,第二及第三部位相互配置以支撑在松弛状 态下之缆线固定闩,同时可避免该缆线固定闩自脚 踏车元件处分离。31.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0项之 工具,其中该工具由非金属材料制成。32.根据申请 专利范围第30项之工具,其中该第一,第二及第三部 位为单一完整之构件。3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0 项之工具,其中该第一及第二部位为平行构件,该 第三部位具有一凹槽,其与一脚踏车零件衔接以限 制其间之相对移动。3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0项 之工具,其中该第二部位具有一凹槽,缆线固定闩 之轴杆部位位于该凹槽中。3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 第30项之工具,其中该第一,第二及第三部位为平行 构件。3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5项之工具,其中该 第二部位具有一凹槽,缆线固定闩之轴杆部位位于 该凹槽中。3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6项之工具,其 中该第三部位具有一凹孔,其承接缆线固定闩轴杆 部位一自由端。3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7项之工 具,其中该第三部位之凹孔为未贯穿孔,其承接缆 线固定闩轴杆部位之自由端。39.根据申请专利范 围第37项之工具,其中该第三部位之凹孔为贯穿孔, 其承接缆线固定闩轴杆部位之自由端。40.一种方 法,其用以支撑在松弛状态下一脚踏车元件之缆线 固定闩且步骤包括: 提供一工具,其具有第一部位,与该第一部位间隔 开之第二部位以及与该第二部位间隔开之第三部 位; 将该工具之第一部位定位与缆线固定闩之头部衔 接; 将该工具之第二部位定位与缆线固定闩之轴杆部 位邻接;与 将该工具之第三位定位与至少一脚踏车元件之第 一脚踏车零件以及轴杆部位之自由端衔接,故第一 ,第二及第三部位相互配置以支撑在松弛状态下缆 线固定闩,同时可防止缆线固定闩自脚踏车元件之 第一脚踏车零件处分离。41.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 40项之方法,其中该脚踏车元件为一后方变速齿轮 传动机构。4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1项之方法,其 中该第一脚踏车零件为后方变速齿轮传动机构之 连杆构件。4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2项之方法,其 中该工具之第三部位利用一倾斜构件固定在第一 及第二脚踏车零件之间,且迫使第一及第二脚踏车 零件自收缩位置移至伸展位置,该工具之第三部位 配置在第一及第二脚踏车零件之间以防止第一及 第二脚踏车零件移至该伸展位置。44.根据申请专 利范围第41项之方法,其中该第一脚踏车零件为一 螺帽,其与该后方变速齿轮传动机构一连杆构件邻 接,轴杆部位系配置在该连杆之非螺纹孔中。45.根 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4项之方法,其中该工具之第三 部位利用一倾斜构件固定在第一及第二脚踏车零 件之间,且迫使第一及第二脚踏车零件自收缩位置 移至伸展位置,该工具之第三部位配置在第一及第 二脚踏车零件之间以防止第一及第二脚踏车零件 移至该伸展位置。4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0项之 方法,其中该脚踏车元件为一前方变速齿轮传动机 构。4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6项之方法,其中该第 一脚踏车零件为前方变速齿轮传动机构之连杆构 件。4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6项之方法,其中该第 一脚踏车零件为一螺帽,其与该前方变速齿轮传动 机构一连杆构件邻接,轴杆部位系配置在该连杆之 非螺纹孔中。4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0项之方法, 其中该脚踏车零件为一煞车装置,且该第一脚踏车 零件为一煞车臂。图式简单说明: 图1为一传统脚踏车之部份侧视图,其中根据本发 明之缆线固定闩支撑工具或夹子可运用于下列图 说中; 图2为一传统低位正常型式后方变速齿轮传动机构 之侧视图,其未接合至根据本发明之缆线固定闩支 撑工具或夹子; 图3为一后方变速齿轮传动机构之侧视图,其与根 据本发明之缆线固定闩支撑工具或夹子接合; 图4为图3中后方变速齿轮传动机构之后视图,其与 根据本发明之缆线固定闩支撑工具或夹子接合; 图5为图3至4中后方变速齿轮传动机构之部份放大 视图,其与根据本发明之缆线固定闩支撑工具或夹 子一具体实施例接合; 图6为图3至5中后方变速齿轮传动机构之部份放大 侧视图,其与缆线固定闩支撑工具或夹子接合; 图7为图3至6中后方变速齿轮传动机构之部份放大 侧视图,其已将缆线固定闩工具或夹子移开; 图8为图3至7中后方变速齿轮传动机构之部份放大 后视图,其已将缆线固定闩支撑工具或夹子移开; 图9为一缆线固定闩工具或夹子之视图,其配合图3 至8中后方变速齿轮传动机构使用; 图10为缆线固定闩工具或夹子另一具体实施例之 视图,其配合图3至8中本发明后方变速齿轮传动机 构之另一具体实施例使用; 图11为后方变速齿轮传动机构及缆线固定闩支撑 工具或夹子另一具体实施例之侧视图,其与根据本 发明之另一具体实施例接合; 图12为图11中后方变速齿轮传动机构及缆线固定闩 支撑工具或夹子之后视图; 图13为图11及12中后方变速齿轮传动机构之部份放 大侧视图,其与根据本发明缆线固定闩支撑工具或 夹子一具体实施例接合; 图14为图11及12中后方变速齿轮传动机构之部份放 大后视图,其与缆线固定闩支撑工具或夹子接合; 图15为图11至14中后方变速齿轮传动机构之部份放 大侧视图,其已将缆线固定闩支撑工具或夹子移开 ; 图16为图11至15中后方变速齿轮传动机构之部份放 大视图,其已将缆线固定闩支撑工具或夹子移开; 图17缆线固定闩支撑工具或夹子之视图,其配合图 11至16中后方变速齿轮传动机构使用; 图18为缆线固定闩支撑工具或夹子另一具体实施 例之视图,其配合图11至16中根据本发明之后方变 速齿轮传动机构另一具体实施例使用; 图19为图11至16中后方变速齿轮传动机构之部份放 大侧视图,其与根据本发明一改良之缆线固定闩支 撑工具或夹子具体实施例接合; 图20为图11至16中后方变速齿轮传动机构之部份放 大后视图,其与一改良之缆线固定闩支撑工具或夹 子接合; 图21为缆线固定闩工具或夹子之视图,其配合图19 及20中后方变速齿轮传动机构使用; 图22为缆线固定闩工具或夹子另一具体实施例之 视图,其配合图19至20中根据本发明之后方变速齿 轮传动机构另一具体实施例使用; 图23为一前方变速齿轮传动机构之侧视图,其具有 根据本发明另一具体实施例之缆线固定闩支撑工 具或夹子; 图24为图23中前方变速齿轮传动机构及缆线固定闩 支撑工具及夹子之后视图; 图25为图23及24中前方变速齿轮传动机构之部份放 大视图,其与根据本发明缆线固定闩支撑工具或夹 子一具体实施例接合; 图26为图23至25中前方变速齿轮传动机构之部份放 大后视图,其与缆线固定闩支撑工具或夹子接合; 图27为图23至26中前方变速齿轮传动机构之部份放 大侧视图,其已将缆线固定闩支撑工具或夹子移开 ; 图28为图23至27中前方变速齿轮传动机构之部份放 大后视图,其已将缆线固定闩支撑工具或夹子移开 ; 图29为缆线固定闩支撑工具或夹子之视图,其配合 图23至26中前方变速齿轮传动机构使用; 图30为缆线固定闩支撑工具或夹子另一具体实施 例之视图,其配合图23至26中根据本发明另一具体 实施例之缆线固定闩支撑工具或夹子使用; 图31为根据本发明另一具体实施例之前方变速齿 轮传动机构及缆线固定闩支撑工具或夹子另一具 体实施例之侧视图; 图32为图31中前方变速齿轮传动机构及缆线固定闩 支撑工具或夹子另一具体实施例之后视图; 图33为图31及32中前方变速齿轮传动机构之部份放 大侧视图,其与根据本发明另一具体实施例之缆线 固定闩支撑工具或夹子接合; 图34为图31至33中前方变速齿轮传动机构之部份放 大后视图,其与缆线固定闩支撑工具或夹子接合; 图35为图31至34中前方变速齿轮传动机构之部份放 大侧视图,其已将缆线固定闩支撑工具或夹子移开 ; 图36为图31至34中前方变速齿轮传动机构之部份放 大后视图,其已将缆线固定闩支撑工具或夹子移开 ; 图37为缆线固定闩支撑工具或夹子之视图,其配合 图31至34中前方变速齿轮传动机构使用; 图38为缆线固定闩支撑工具或夹子另一具体实施 例之视图,其配合图31至34中根据本发明另一具体 实施例之前方变速齿轮传动机构使用; 图39为一煞车器之正视图,其与根据本发明另一具 体实施例之缆线固定闩工具或夹子接合; 图40为缆线固定闩支撑工具或夹子之视图,其配合 图39中煞车器使用; 图41为缆线固定闩支撑工具或夹子另一具体实施 例之视图,其配合图39中根据本发明另一具体实施 例之煞车器使用; 图42为一煞车器之正视图,其与根据本发明另一具 体实施例之缆线固定闩支撑工具或夹子使用; 图43为缆线固定闩支撑工具或夹子之视图,其配合 图42中煞车器使用;与 图44为缆线固定闩支撑工具或夹子另一具体实施 例之视图,其配合图42中根据本发明另一具体实施 例之煞车器使用。
地址 新加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