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电池组供电的设备 | ||
摘要 | 负载由电池组供电时,第一检测装置检测出测出的期满放电时间等于存储器中的第一基准值,则第一时间测量装置测量供电的持续时间。若断开负载,也不连接市电电源,则电池组通过放电器放电。第二时间测量装置测量放电器的持续时间,直到第二检测装置检测到电池组完全放完电的电压为止。把由第一及第二时间测量装置测量出来的时间段的和,与存储器中的第二基准值比较后,校正装置校正存储器中的基准值,使下一次放电期间内测量的时间段之和更好地与第二基准值相一致。 | ||
申请公布号 | CN1031300A | 申请公布日期 | 1989.02.22 |
申请号 | CN88104661.2 | 申请日期 | 1988.07.04 |
申请人 | 菲利浦光灯制造公司 | 发明人 | 罗伯特·汉·芒尼格史密特;吉厄特·简·博斯查 |
分类号 | H02J7/00;B26B19/28 | 主分类号 | H02J7/00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程天正;吴秉芬 |
主权项 | 1、一种包括下列部件的设备:-能够由电池组供电的负载;-用来对电池组进行充电和/或对负载进行供电的电源电路,其特征在于这种设备还包括:-用来检测电池组的放电时间已期满的第一检测装置;-用来检测基本上等于阈值电池组电压的第二检测装置;-在检测出放电时间已经期满以后直到检测出阈值为止,在负载切断时,用来使电池组放电的放电器;-用来测量在检测出放电时间已经期满以后直到到达阈值为止的一个持续时间的第一时间测量装置,在此持续时间内,负载是由电池组供电的;-用来测量一个持续时间的第二时间测量装置,在此持续时间内,放电器处于工作状态下;以及,-用来根据由第一以及第二时间测量装置测量出来的时间段的加权和,相对于基准值来校正已期满的放电时间的校正装置。 | ||
地址 | 荷兰艾恩德霍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