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无起爆药瞬发和延期工程雷管 | ||
摘要 | 本发明介绍一种金属或非金属外壳的瞬发和延期的无起爆药工程雷管。该雷管由外壳和引爆内管组成。本发明的特征在于采用机械感度较低,制造中采用无污染或污染很小的点火药代替机械感度高、制造有大量污染的起爆药。点火药能使普通的猛炸药(PETN或RDX)迅速地完成从爆燃到爆轰的转变。本发明介绍的金属或非金属外壳的瞬发和延期的无起爆药工程雷管,可采用导爆管、电点火头和导火索引爆。是一种生产中无污染、制造、运输和使用都比较安全的新型起爆器材。 | ||
申请公布号 | CN1030405A | 申请公布日期 | 1989.01.18 |
申请号 | CN87104857.4 | 申请日期 | 1987.07.07 |
申请人 | 国营云南燃料一厂 | 发明人 | 薛成钦;李承民;吴均明;高毅 |
分类号 | C06C7/02 | 主分类号 | C06C7/02 |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
主权项 | 1、一种由金属或非金属外壳,延期引爆管壳和延期药、点火药、转爆药、猛炸药组成的瞬发和延期的无起爆药工程雷管,该雷管可用塑料导爆管、电引火头、导火索成功地实现点火,以构成非电的、电的及火焰的无起爆药工程雷管。 本发明的特征是:采用较钝感的点火药代替了机械感度较高的起爆药,并且将延期药、点火药、转爆药装于同一延期引爆管壳内。 | ||
地址 | 云南省陆良县芳华区龙潭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