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脊柱压缩性骨折充压复位器
摘要 一种脊柱压缩性骨折充压复位器,包括空气压缩机、气囊、阀门、气垫床和三根通气管,所说的通气管分别与所说的空气压缩机和气囊相通,所说的空气压缩机和阀门还安装在一控制台上。使用该器械治疗脊柱压缩性骨折患者时,病人无须预先麻醉,治疗时无痛苦,复位效率高,效果可靠。配用支具固定治疗,有效治愈率达95%以上。此外,该器械结构极为简单,制造成本和售价均可低于现有设备。
申请公布号 CN87217520U 申请公布日期 1988.11.16
申请号 CN87217520 申请日期 1987.12.29
申请人 杭州市中医院;浙江省假肢工厂 发明人 黄良夫;彭兆林
分类号 A61F5/04;A61B17/56 主分类号 A61F5/04
代理机构 浙江省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王洪新
主权项 1、一种脊柱压缩性骨折充压复位器,包括气源、气囊和至少一根通气管,所说的通气管分别与所说的气源和气囊相通,并且通气管或气囊上制有至少一个阀门,利用气囊的充气和放气,来实现对脊柱的拉伸复位。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环城西路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