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脊柱压缩性骨折充压复位器 | ||
摘要 | 一种脊柱压缩性骨折充压复位器,包括空气压缩机、气囊、阀门、气垫床和三根通气管,所说的通气管分别与所说的空气压缩机和气囊相通,所说的空气压缩机和阀门还安装在一控制台上。使用该器械治疗脊柱压缩性骨折患者时,病人无须预先麻醉,治疗时无痛苦,复位效率高,效果可靠。配用支具固定治疗,有效治愈率达95%以上。此外,该器械结构极为简单,制造成本和售价均可低于现有设备。 | ||
申请公布号 | CN87217520U | 申请公布日期 | 1988.11.16 |
申请号 | CN87217520 | 申请日期 | 1987.12.29 |
申请人 | 杭州市中医院;浙江省假肢工厂 | 发明人 | 黄良夫;彭兆林 |
分类号 | A61F5/04;A61B17/56 | 主分类号 | A61F5/04 |
代理机构 | 浙江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洪新 |
主权项 | 1、一种脊柱压缩性骨折充压复位器,包括气源、气囊和至少一根通气管,所说的通气管分别与所说的气源和气囊相通,并且通气管或气囊上制有至少一个阀门,利用气囊的充气和放气,来实现对脊柱的拉伸复位。 | ||
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环城西路5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