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受到放射性污染材料的去污过程 | ||
摘要 | 本发明的过程主要包括:依次使受到污染的材料表面与碳酸钠溶液接触一段时间,使受到污染的材料表面与稀硝酸溶液接触,同时加高锰酸钾,再使受到污染的材料表面与乙二酸(COOH-COOH·2HO)接触,最后清洗和干燥所述的材料。 | ||
申请公布号 | CN87100443B | 申请公布日期 | 1988.11.16 |
申请号 | CN87100443 | 申请日期 | 1987.01.26 |
申请人 | 格德弗里德·莱门斯 | 发明人 | 格德弗里德·莱门斯 |
分类号 | G21F9/30 | 主分类号 | G21F9/30 |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代理部 | 代理人 | 罗英铭;陈季壮 |
主权项 | 1.受到放射性污染的材料的去污过程:该过程包括:依次使受到污染的材料表面与碳酸钠溶液接触一段时间,使受到污染的材料表面与含高锰酸钾的稀硝酸溶液接触,使受到污染的表面与乙二酸(COOH-COOH·2HO)溶液接触一段时间,最后清洗和干燥所述的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碳酸钠溶液应预先加热,所述稀硝酸溶液的温度约为70℃,所说乙二酸溶液也应加热。 | ||
地址 | 比利时布拉斯哈特2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