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粗隆间股骨颈骨折固定引导器
摘要 本实用新型属于粗隆间股骨颈骨折固定引导器。主要解决股骨颈骨折后的准确复位和可靠固定的关键。其特征在于横轴前半部有一个可插入骨圆针的垂直固定孔。可调整股骨颈的角度,后端垂直杆下端导管,可引导打入针钉。由于引导器制做简单,携带方便,准确复位,可靠固定,可使病人减少并发症,早期下床活动,勿须陪人,减轻患者负担。
申请公布号 CN87211460U 申请公布日期 1988.08.31
申请号 CN87211460 申请日期 1987.08.26
申请人 邹立民 发明人 邹立民
分类号 A61F5/04 主分类号 A61F5/04
代理机构 山东省专利服务处 代理人 张振忠
主权项 1、一种由定向、引导和固定三部分组成的粗隆间股骨颈骨折固定引导器,固定部分(3)、延长部分(6)和垂直杆(7)由透X光的硬质塑料制成;细套管(14)、螺栓(13)、双孔板(11)由不锈钢或尼龙材料制成,其特征在于横轴前半部有一个可插入骨园针的垂直固定孔(5),可调整股骨颈的角度,后端有一个可打入骨园针部位的垂直杆(7),垂直杆下端有金属导管可引导打入针钉。
地址 山东省济南铁路医院后楼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