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有毒气体发生器 |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是化学教学实验设备,解决实验后排除仪器内的残余有毒气体的问题。包含呈容器形状的有口部和底部的主体,与该主体上部连通的排气管和清洗管。主体可制成长管形,其下部可为圆锥管形。本发生器可组装成有毒气体发生装置。完成用固体与液体、液体与液体反应物制备有毒气体的实验。能排尽残余毒气,按需终止实验,保护师生健康。 | ||
申请公布号 | CN88212751U | 申请公布日期 | 1988.08.24 |
申请号 | CN88212751 | 申请日期 | 1988.02.02 |
申请人 | 邱世敏 | 发明人 | 邱世敏 |
分类号 | G09B23/24 | 主分类号 | G09B23/24 |
代理机构 | 四川省专利服务中心代理部 | 代理人 | 黄首一 |
主权项 | 1、一种化学实验用有毒气体发生器,包含其上端有口部[2]和下端有底部[3]的容器形主体[1],其特征在于所说的主体呈长管形,在其上部连通有排气管[6]和清洗管[8]。 |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北三段72号成都市第八中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