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不用胶片的摄影装置
摘要 一种不用胶片的摄影装置,先用“换色显示装置”将景物的负象显示在电视屏幕上,然后用装有相纸的照相装置对负象拍照得到正象照片,可以使照相成本降低到接近冲洗(扩印)成本,每张一寸彩色照片的材料费仅为人民币4~6分,单片拍照并冲洗可在十分钟内完成,适于照相馆使用,采用录象设备时也可用于室外摄影。
申请公布号 CN87208702U 申请公布日期 1988.04.20
申请号 CN87208702 申请日期 1987.05.31
申请人 王懋宗;王景余 发明人 王懋宗;王景余
分类号 G03B19/00 主分类号 G03B19/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1、一种不用胶片的摄影装置,包括一个换色显示装置[2]和一个照相装置[3],其特征在于照相装置[3]使用的感光材料是相纸而不是胶片,换色显示装置[2]代替胶片显示被摄景物[1]的负象,照相装置[3]对该负象拍照后经冲洗得到正象照片。
地址 吉林省吉林市青岛街通信胡同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