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烟尘净化器 |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是用于燃煤锅炉的烟尘净化器,除尘效率为98.75%至99.97%,其主要技术特征是在净化器壳体内至少设置有两至四层密布烟气通孔的筛板,在各层筛板上均设置有一至两根溢流管,当进水管的水注入净化器壳体内的筛板上时,含尘烟气流至筛板上时,在筛板上形成水的沸腾流化床,经与水粘合后的灰尘,以及与水化合反应的和过滤了的烟气或有害气体,随水流经底锥的陡坡排出,排出的水,经过滤或沉淀后仍可复用,是燃煤锅炉较为理想的烟尘净化器。 | ||
申请公布号 | CN86206748U | 申请公布日期 | 1987.09.16 |
申请号 | CN86206748 | 申请日期 | 1986.09.06 |
申请人 | 阳泉矿务局机电修配厂 | 发明人 | 何秘;翟守义 |
分类号 | B01D47/00 | 主分类号 | B01D47/00 |
代理机构 | 太原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梁灵周 |
主权项 | 1、一种用于燃煤锅炉的烟尘净化器,包括有净化器壳体、进水管和筛板组成,本实用新型的特征是在净化器壳体(1)内,设置有两至四层密布烟气通孔(4)的筛板(3),并且横截壳体烟道各层筛板(3)上的烟气通孔(4)均垂直于筛板(3)的平面,其烟气通孔(4)的孔径为φ8毫米至φ12毫米,孔距为18毫米至21毫米,烟气通孔(4)在各层筛板上的布置形式为交叉排列式,在各层筛板(3)上均设置一至两根溢流管(5),溢流管(5)的主溢流孔垂直相接于支溢流孔,呈“T”字形孔,主溢流孔的孔径为φ30毫米至80毫米,支溢流孔孔径为φ20毫米至φ50毫米。 | ||
地址 | 山西省阳泉市蔡洼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