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影电视用机械化卧式灯车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拍摄电影、电视用的机械化布光设备。该灯车由限位装置、行走减速机构、松断绳保护装置、提升装置、撞车保护装置、卧式底架行走轮、导轨等部分构成。灯车下面装有伸缩器,与机械化灯具以及中心控制台配套使用。根据灯光需要,通过中心控制台遥控,在演播厅内纵向或横向行走。可减少照明灯具数量,减少布光人数,并能提高布光效率,减轻布光人员的劳动强度。其运行平稳、安全可靠,是大、中型电影摄影棚、电视演播厅适用的一种机械化布光设备。
申请公布号 CN85205022U 申请公布日期 1987.03.04
申请号 CN85205022 申请日期 1985.11.22
申请人 焦作市电影电视机械化灯具厂 发明人 刘庆国;周显荣
分类号 F21V21/34 主分类号 F21V21/34
代理机构 河南省专利代理中心 代理人 马忠
主权项 1、一种沿导轨纵向或横向行走并能够吊挂灯具上升和下降的卧式灯车,其特征是由限位装置[1]、行走减速机构[2]、松断线保护装置[3]、提升装置[4]、撞车保护装置[5]组成。
地址 河南省焦作市新华街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