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就地型组合建筑构造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120742 申请公布日期 1989.10.11
申请号 TW078201282 申请日期 1987.04.07
申请人 佳士特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佐佐木三男
分类号 E04B1/24 主分类号 E04B1/2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何金涂 台北巿大安区敦化南路二段七十七号八楼
主权项 1.一就地型组合建筑构造,其可置放于实质平坦面上,该构造包括:多个装配元件,各装配元件具有基板及自基板上伸的支柱,该基板具有用以置放在该平坦面上之接地底面,该支柱具有上端和下端,其中加在支柱之垂直负载实质上由基板所支撑;梁构件,用以连接相邻装配元件间之支柱上端;桁构件,用以连接相邻装配元件间之支柱下端:且由上述构造可组成多个可收容停放车辆之立体停车空间。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建筑构造,其中,在基板与支柱间的连接部设有补强材料。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建筑构造,其中由橡胶材料形成的片状构件设在与实质平坦面接触之基板底面。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建筑构造,其中,支柱自基板实质上往上延伸。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建筑构造,其中,二连接部设在支柱的上端部,而二连接部沿实质上垂直于支柱轴向的侧向延伸,彼此相隔实质上90度角。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建筑构造,其中,三连接部设在支柱的上端部,而三连接部沿实质上垂直于支柱轴间的侧向延伸,彼此相隔实质上90度角。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建筑构造,其中,因连接部设在支柱的上端部,而四连接部沿实质上垂直于支柱转向的侧向延伸,彼此相隔实质上90度角。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建筑构造,其中,一连接部设在支柱之一的上端部,而二连接部设在另一支柱的上端部,设在该一支柱之连接部,以实质上垂直于支柱轴向的侧向延伸,并依预定方向与架构件隔开实质上90度角,而设在另一支柱的二连接部,以实质上垂直于支柱轴向的侧向延伸,并依该预定方向的相反方向,与架构件隔开9O和180度角。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建筑构造,其中,二连接部设在该一支柱之上端部,而三连接部设在另一支柱的上端部,设在该一支柱的二连接部,以实质上垂直于该支柱轴向的侧向延伸,并依预定方向与架构件隔开实质上90度角,而设在另一支柱的三连接部,以实质上垂直于支柱轴向的侧向延伸,并依该预定方向的相反方向,与架构件隔开实质上90,和180和270度角。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建筑构造,其中,三连接部设在各支柱的上端部,设在一支柱的三连接部,以实质上垂直于该一支柱轴间的侧向延伸,并依预定方向与梁构件隔开实质上90,180和270度角,而设在另一支柱的上端部,依实质上垂直于支柱轴向的侧向延伸,并依该预定方向与梁构件隔开实质上90,180和270度角。11.如申请专范围第1项之组合建筑构造,其中,又包括附加倾斜车道总成,可将该构造用做停车场,该倾斜车道总成为可组合者,并适于置放在实质平坦面上。12.如申请专范围第11项之组合建筑构造,其中,倾斜车道总成包括复数倾斜车道总成元件,各总成元件具有底板,可供实质上支撑作用于其上之垂直负和荷。13.如申请专范围第12项之组合建筑构造,其中,各该倾斜车道总成元件包含界定实质上平坦底面的下框构件,和界定实质上平坦倾斜顶面的上框构件,而底板即设在下框构件内。图示简单说明:第1图为本创作就地型组合式结构一特定具体例之前视立面图;第2图为第1图组合式结构主体之透视图;第3图为沿第1图Ⅲ-Ⅲ线之断面图;第4图为沿第1图Ⅳ-Ⅳ线之上视平面图;第5图为第1图所示组合式结构中装配元件第一具体例之透视图;第6图为第1图所示组合式结构中装配元件第二具体例之透视图;第7图为第1图所示组合式结构中装配元件第三具体例之透视图;第8图为第1图所示组合式结构中装配元件第四具体例之透视图;第9图为第1图所示组合式结构中装配元件第五具体例之透视图;第10图为第1图所示组合式结构中装配元件第六具体例之透视图;第11图为第三具体例中装配元件修饰例之部份前视立面图;第12图为第1图所示组合式结构中倾斜车道装配之透视图;第13图为请12图所示倾斜通道装配之个别倾斜车道装配元件之透视图。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