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化学转化处理金属板,系至少于金属板1面上 具有无机皮膜之金属板,又,该无机金属板系以除Cr 外之金属氧化物或金属氢氧化物之一者或两者作 为主成分之皮膜,且于该皮膜中含有F,该皮膜中所 含之F浓度为1原子%以上、60原子%以下。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化学转化处理金属板,其 中前述金属氧化物或金属氢氧化物之一者或两者 的含有量系除F外,为皮膜的50原子%以上。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化学转化处理金属板,其 中前述金属氧化物或金属氢氧化物之一者或两者 的含有量系除F外,为皮膜的80原子%以上。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化学转化处理金属板,其 中前述金属氧化物或金属氢氧化物之一者或两者 的含有量系除F外,为皮膜的90原子%以上。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中任一项之化学转化处 理金属板,其中前述皮膜中所含之F浓度为3原子%以 上、35原子%以下。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中任一项之化学转化处 理金属板,其中前述皮膜中所含之F浓度为5原子%以 上、30原子%以下。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中任一项之化学转化处 理金属板,其中前述皮膜金属成分之至少一部分同 时具有与O之键结及与F之键结。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中任一项之化学转化处 理金属板,其中前述皮膜金属成分系选自于Ti、Zr 、Si之至少1种以上。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化学转化处理金属板,其 中前述皮膜中更含有选自于Mg、Al、Zn、Ni、Co之1 种以上之元素作为添加元素。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化学转化处理金属板, 其中添加至前述皮膜中添加元素之Zn含有量为0.1 原子%以上、小于50原子%。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化学转化处理金属板, 其中添加至前述皮膜中添加元素之A1含有量为1原 子%以上、小于30原子%。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化学转化处理金属板, 其中添加至前述皮膜中添加元素之Mg含有量为1原 子%以上、小于30原子%。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化学转化处理金属板, 其中添加至前述皮膜中添加元素之Ni含有量为1原 子%以上、小于30原子%。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化学转化处理金属板, 其中添加至前述皮膜中添加元素之Co含有量为1原 子%以上、小于30原子%。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化学转化处理金属板, 其中前述皮膜中的添加元素具有与O或F之其中之 一或两者之键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