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输入单元,适用于一可携式电子装置,该输入 单元包括: 一电路元件; 一触控杆,电性连接该电路元件;以及 一发光元件,设置于该电路元件上并且靠近该触控 杆,其中该发光元件发出一光线至该触控杆周围。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输入单元,其中该输 入单元更包括一底板,用以支撑该电路元件,其中 该电路元件位于该触控杆与该底板之间。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输入单元,其中该输 入单元更包括一导光元件,设置于该电路元件上并 且邻近该发光元件,该光线系藉由该导光元件导引 至该触控杆周围。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输入单元,其中该电 路元件为一薄膜电路板。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输入单元,其中该发 光元件为一发光二极体。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输入单元,其中该输 入单元更包括复数个发光元件。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输入单元,其中该输 入单元更包括复数个按键,该等按键设置于该电路 元件上并且邻近该触控杆。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输入单元,其中该触 控杆设置于该等按键之间的空隙。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输入单元,其中该输 入单元为一键盘。 10.一种可携式电子装置,包括: 一输入单元,包括: 一电路元件; 一触控杆,电性连接该电路元件;以及 一发光元件,设置于该电路元件上并且靠近该触控 杆,其中该发光元件发出一光线至该触控杆周围。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可携式电子装置, 其中该输入单元更包括一底板,用以支撑该电路元 件,其中该电路元件位于该触控杆与该底板之间。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可携式电子装置, 其中该输入单元更包括一导光元件,设置于该电路 元件上并且邻近该发光元件,该光线系藉由该导光 元件导引至该触控杆周围。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可携式电子装置, 其中该电路元件为一薄膜电路板。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可携式电子装置, 其中该发光元件为一发光二极体。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所述之可携式电子装置, 其中该输入单元更包括复数个发光元件。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可携式电子装置, 其中该输入单元更包括复数个按键,该等按键设置 于该电路元件上并且邻近该触控杆。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可携式电子装置, 其中该触控杆设置于该等按键之间的空隙。 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可携式电子装置, 其中该输入单元为一键盘。 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可携式电子装置, 其中该可携式电子装置为一笔记型电脑。 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可携式电子装置, 其中该可携式电子装置为一PDA。 图式简单说明: 第1图系表示一可携式电子装置之输入单元示意图 ; 第2图系表示第1图中A-A'之剖面图;以及 第3图系表示本创作另一实施例之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