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海参口服液的生产方法
摘要 本发明公开一种海参口服液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依次如下:将海参磨浆;向海参浆中加入为海参浆重量1~3‰的两种中性蛋白酶,两种中性蛋白酶的重量配比为1∶1,在温度为55~65℃的条件下水解4~6小时;在温度为75~85℃的条件下保持10~15分钟,得海参水解液;均质、过滤。在此条件下,海参浆内的蛋白质不但转化为氨基酸,同时还产生易于人体吸收的多肽类物质,并且保持了粘多糖等物质的活性,按本发明所生产的产品既满足了人体对于氨基酸、蛋白质的日常所需,还可以延缓各个器官的衰老,克服了现有技术的不足。
申请公布号 CN1633910A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7.06
申请号 CN200410082733.0 申请日期 2004.11.01
申请人 大连好参柏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发明人 陈连军;张发善;张宪
分类号 A23L1/333;A23L1/29 主分类号 A23L1/333
代理机构 大连非凡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闪红霞
主权项 1.一种海参口服液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依次如下:a.将海参磨浆;b.向海参浆中加入为海参浆重量1~3‰的两种中性蛋白酶,两种中性蛋白酶的重量配比为1∶1,在温度为55~65℃的条件下水解4~6小时;c.在温度为75~85℃的条件下保持10~15分钟,得海参水解液;d.均质、过滤。
地址 116104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亮甲店旭升工业区大连好参柏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