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供用于平坦化之具有窗的抛光垫
摘要 本发明关于一种抛光垫。尤其,本发明之抛光垫可包括一窗。本发明的抛光垫可有用于抛光物件以及特别有用于例如半导体晶图之微电子元件的化学机械抛光或平坦化。抛光垫之窗系至少部分透明,且因此可特别有用于与配备有经由压板之晶圆计量设备的抛光或平坦化工具。
申请公布号 TWI287836 申请公布日期 2007.10.01
申请号 TW092137095 申请日期 2003.12.26
申请人 片片坚俄亥俄州工业公司 发明人 史威瑟;艾利森;王
分类号 H01L21/304(2006.01) 主分类号 H01L21/304(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恽轶群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248号7楼;陈文郎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248号7楼
主权项 1.一种用于一旋转抛光器之圆形抛光垫,其包含 a.具有一用于抛光一工件之面外的工作表面以及 一开口的第一层;以及 b.一第二层,其中至少一部分之该第二层包含一至 少部分透明的窗,其中该窗系实质上以该第一表面 之厚度和该工作表面间隔开来以及其中该第一层 系至少部分连接至该第二层,且其中该第一层包含 至少一种以下之性质: i)以该第一层之总重为基准,该第一层吸收至少2重 量百分比的抛光浆液; ii)以该第一层之总体积为基准,该第一层具有至少 2体积百分比之孔隙度; iii)该第一层具有大于该第二层之压缩体积百分比 。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抛光垫,其中以该第一层 之总重为基准,该第一层吸收至少4重量%且少于50 重量%之抛光浆液。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抛光垫,其中该第一层系 选自于颗粒性聚合物及交联聚合物黏合剂;颗粒性 聚合物及有机聚合物黏合剂;热塑性树脂的经烧结 颗粒; 热塑性聚合物之加压烧结粉末压紧物;利用多数聚 合物微元件浸渍的聚合物基质,其中每一聚合物微 元件内可具有一空隙空间;或其等之组合物。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抛光垫,其中该第一层的 厚度为至少0.020英寸且小于0.150英寸。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抛光垫,其中该第二层系 选自于实质上体积不可压缩的聚合物及金属薄膜 及金属箔。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抛光垫,其中该第二层系 选自于聚烯烃、以纤维素为主的聚合物、丙烯酸 酯类、聚酯或共聚酯、聚碳酸酯、聚醯胺、高性 能塑胶或其等之混合物。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抛光垫,其中该第二层系 选自于低密度聚乙烯、高密度聚乙烯、超高分子 量聚乙烯或聚丙烯、纤维素乙酸酯或纤维素丁酸 酯、PET或PETG、耐纶6/6或耐纶6/12、聚醚醚酮、聚 苯氧、聚、聚醯亚胺、聚醚醯亚胺或其等混合 物。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抛光垫,其中该第二层的 厚度为至少0.0005英寸且该第二层的厚度为小于0. 0650英寸。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抛光垫,其中该第一层及 该第二层系至少部分地藉由一黏着剂材料来连接 。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抛光垫,其中该黏着剂 材料系选自于接触性黏着剂、压感性黏着剂、结 构黏着剂、热熔黏着剂、热塑性黏着剂,以及可固 化黏着剂、热固性黏着剂及其等之组合。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抛光垫,其进一步包含 一第三层,该第三层系至少部分地连接至该第二层 ,该第三层具有一开口。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抛光垫,其中该第三层 系选自于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热塑性弹性体、 发泡体片材及其等之组合。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抛光垫,其中该第三层 的厚度为至少0.04英寸且该第三层的厚度为0.100英 寸或更少。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抛光垫,其中该第一、 第二及第三层系至少部分地藉由一黏着剂材料来 连接。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抛光垫,其中该第一层 的开口、该第二层的窗,以及该第三层的开口系至 少部分对齐。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抛光垫,其中当施与20 psi之载荷时,该第一层的压缩体积百分比为至少0.3 百分比。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抛光垫,其中当施与20 psi之载荷时,该第一层的压缩体积百分比为3百分 比或更低。 18.一种用于一抛光器之抛光垫,其包含 a.具有一用于抛光一工件之面外的工作表面以及 一开口的第一层;以及 b.一第二层,其中至少一部分之该第二层包含一至 少部分透明的窗,其中该窗系实质上以该第一表面 之厚度和该工作表面间隔开来且其中该第一层系 至少部分连接至该第二层,且其中该第一层包含至 少一种以下之性质: i)以该第一层之总重为基准,该第一层吸收至少4重 量百分比的抛光浆液; ii)以该第一层之总体积为基准,该第一层具有至少 2体积百分比之孔隙度; iii)该第一层具有大于该第二层之压缩体积百分比 。 19.一种旋转抛光垫,其包含 a.具有一开口的第一层;以及 b.一第二层,其中至少一部分之该第二层包含一至 少部分透明的窗, c.一具有一开口之第三层,其中该第一层系至少部 分连接至该第二层且该第二层系至少部分连接至 该第三层,其中该窗系实质上以该第一表面之厚度 和该工作表面间隔开来,且其中该第一层包含至少 一种以下之性质: i)以该第一层之总重为基准,该第一层吸收至少2重 量百分比的抛光浆液; ii)以该第一层之总体积为基准,该第一层具有至少 2体积百分比之孔隙度; iii)该第一层具有大于该第二层之压缩体积百分比 iv)该第三层系比该第一层为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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