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手机
摘要 【物品用途】本创作系有关于一种手机之新式样,其系用于无线通话、显示影像、与MP3(Moving Picture Experts Group Audio Layer3)传输功能之手持式无线电话手机。【创作特点】本创作之手机为一掀板式手机,包括一本体与一掀板。闭合时手机整体为一近矩形之长扁体设计,产生简洁与乾净的视觉感受,可应用于简易之音乐操作模式。开启时露出隐藏于掀板下的键盘部,方便使用者进行手机按键操作功能。故此手机之使用介面设计为可切换两种不同操作模式。当掀板闭合时,掀板外观侧包括复数个操作键,操作件之设计为一左右对称之平衡式设计,操作者不论惯用左手或右手皆无适应的困难。本体上侧为矩形造型之一显示萤幕,对应于整体的矩形设计元素,添加视觉的稳定感。环绕于本体左右上下侧的带状外围包括多组功能键,方便使用者握持时操作,为一兼顾视觉与功能之设计。本体背侧具有一矩形凸起部,其中有一孔矩阵,以两斜方形孔为单位,复制两斜方形孔成此孔矩阵。依手臂伸直之距离观看孔矩阵,具有纺织布纹路之效果,增添许多创意元素。掀板开启时,露出隐藏于掀板下的按键部,方便使用者进行手机按键之操作。此按键部中按键间有一长条型之斜沟槽,方便手指辨识按键的正确位置,防止误触造成按键输入错误,为一线条简洁、识别容易之设计。如上所述,本创作新颖之外观造型设计,使本创作不仅具有独创性,亦具有独特之视觉效果,诚为符合新式样专利要件的创新设计。
申请公布号 TWD114613 申请公布日期 2006.12.21
申请号 TW094307962 申请日期 2005.12.28
申请人 明基电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吴文明;林玉梅;欧家兴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洪澄文 台北市大安区信义路4段279号3楼;颜锦顺 台北市大安区信义路4段279号3楼
主权项
地址 桃园县龟山乡山莺路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