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晶显示装置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在显示应该强调白色的图像时,可以显示白色等级更良好的图像的液晶显示装置。照明液晶显示面板的背光照明装置除发出红色光、蓝色光及绿色光的激光光源以外还包括发出白色光的白色光源,在液晶显示面板所显示的图像为应该强调白色的图像时,除来自激光光源的红色光、蓝色光及绿色光以外还在液晶显示面板照明来自白色光源的白色光。据此,可以将应该强调白色的图像通过具有更加自然的画质的图像来显示。
申请公布号 CN101379426A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3.04
申请号 CN200780004874.2 申请日期 2007.02.07
申请人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发明人 山本和久;水岛哲郎;伊藤达男;笠澄研一;门胁慎一
分类号 G02F1/133(2006.01);G02F1/1335(2006.01);G02F1/13357(2006.01);G02F1/139(2006.01);G09G3/20(2006.01);G09G3/34(2006.01);G09G3/36(2006.01) 主分类号 G02F1/133(2006.01)
代理机构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汪惠民
主权项 1.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具有液晶显示面板和从背面照明所述液晶显示面板的背光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背光照明装置包括:激光光源,至少发出红色光、绿色光及蓝色光;白色光源,发出白色光,其中,所述背光照明装置,当所述液晶显示面板显示应该强调白色的图像时,使所述白色光源的输出强度上升。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