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1,8-萘甲酸酐保护作物以抵御三唑啉酮除草剂的损伤 |
摘要 |
在种植前用无植物毒性的剂量的1,8-萘甲酸酐涂在作物的种子上,这样可以防止诸如禾本科植物的作物受到1-[2,4-二氯-5-(N-甲磺酰基氨基)苯基]-3-甲基-4-二氟甲基-△<SUP>2</SUP>-1,2,4-三唑啉-5-酮除草剂的损伤。当除草剂可用在作物出芽之前、作物出芽之后或在预种植期时施用这类作物可免受植物毒性损伤。 |
申请公布号 |
CN1044576A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0.08.15 |
申请号 |
CN90100603.3 |
申请日期 |
1990.02.05 |
申请人 |
FMC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大卫·沃仑·基福;约翰·米歇尔·蒂莫科 |
分类号 |
A01N37/10;A01C1/06 |
主分类号 |
A01N37/10 |
代理机构 |
上海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全永留 |
主权项 |
1、一种保护禾本科作物使其免受植物毒性损伤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由于施用了除草有效量的下式除草剂化合物可产生植物毒性,<img file="901006033_IMG1.GIF" wi="522" he="291" />该方法包括在种下种子前在作物的种子上施用无植物毒性的解毒有效量的1,8-萘甲酸酐。 |
地址 |
美国宾夕法尼亚19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