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调焦光学系统
摘要 一种可调焦光学系统,包含有一第一透镜单元及一第二透镜单元,其从一物侧至一像侧沿一光轴之排列顺序为:该第一透镜单元具有至少一朝向物侧及朝向像侧之表面均为非球面之透镜,且该透镜与像侧之一成像面间的距离固定;该第二透镜单元具有至少一朝向物侧及朝向像侧之表面均为非球面之透镜,系可沿该光轴位移而改变与成像面间之距离;藉此,于移动该第二透镜单元时,该第一透镜单元与成像面间之距离能保持不变,使该第二透镜单元能由较小功率、体积之驱动源加以驱动,而减少光学系统整体所需之长度及体积。
申请公布号 TWM314340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6.21
申请号 TW096201124 申请日期 2007.01.19
申请人 玉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陈思翰
分类号 G02B7/10(2006.01) 主分类号 G02B7/10(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刘緖伦 台中市南屯区永春东一路549号3楼
主权项 1.一种可调焦光学系统,包含有一第一透镜单元及 一第二透镜单元,其从一物侧至一像侧沿一光轴之 排列顺序为: 该第一透镜单元,具有至少一透镜,该透镜与像侧 之一成像面间的距离固定; 该第二透镜单元,具有至少一透镜,系可沿该光轴 位移而改变与成像面间之距离。 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调焦光学系统, 其中该第一透镜单元之透镜朝向物侧及朝向像侧 之表面均为非球面。 3.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调焦光学系统, 其中该第二透镜单元之透镜朝向物侧及朝向像侧 之表面均为非球面。 4.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调焦光学系统, 其中更包有一沿该光轴排列而位于该第二透镜单 元至该像侧间之平板玻璃。 5.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调焦光学系统, 其中该第一透镜单元具有从该物侧至该像侧沿该 光轴排列之一具正向屈光力之第一透镜、一具负 向屈光力之第二透镜及一具正向屈光力之第三透 镜,且该第一透镜单元整体为具正向屈光力;该第 二透镜单元具有一具负向屈光力之第四透镜。 6.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可调焦光学系统, 其中更包含有一光栏,系沿着光轴且位于第一透镜 之前或第一透镜物侧表面上或第一透镜与第二透 镜之间或第二透镜与第三透镜之间或第三透镜与 第四透镜之间。 7.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可调焦光学系统, 其中系满足下列条件: 0<|d1/d2|<2.1 其中: d1为第三透镜朝向像侧之表面位于光轴位置上之 一点与第四透镜朝向物侧之表面位于光轴位置上 之一点间之距离; d2为第四透镜朝向像侧之表面位于光轴位置上之 一点与像侧之成像面位于光轴位置上之一点间之 距离。 8.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调焦光学系统, 其中该第一透镜单元具有从该物侧至该像侧沿该 光轴排列之一具正向屈光力之第一透镜及一具负 向屈光力之第二透镜,且该第一透镜单元整体为具 正向屈光力;该第二透镜单元具有从该物侧至该像 侧沿该光轴排列之一具正向屈光力之第三透镜及 一具负向屈光力之第四透镜,且该第二透镜单元整 体为具正向屈光力。 9.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可调焦光学系统, 其中设有一光栏,系沿着光轴且位于第一透镜之前 或第一透镜物侧表面上或第一透镜与第二透镜之 间或第二透镜与第三透镜之间或第三透镜与第四 透镜之间。 10.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可调焦光学系统 ,其中系满足下列条件: 0<|d1/d2|<0.15 其中: d1为第二透镜朝向像侧之表面位于光轴位置上之 一点与第三透镜朝向物侧之表面位于光轴位置上 之一点间之距离; d2为第四透镜朝向像侧之表面位于光轴位置上之 一点与像侧之成像面位于光轴位置上之一点间之 距离。 11.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调焦光学系统 ,其中该第一透镜单元具有从该物侧至该像侧沿该 光轴排列之一具正向屈光力之第一透镜及一具负 向屈光力之第二透镜,且该第一透镜单元整体为具 正向屈光力;该第二透镜单元具有一具正向屈光力 之第三透镜。 1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可调焦光学系 统,其中更包含有一光栏,系沿着光轴且位于第一 透镜之前或第一透镜物侧表面上或第一透镜与第 二透镜之间、或第二透镜与第三透镜之间。 13.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可调焦光学系 统,其中系满足下列条件: 0<|d1/d2|<0.1 其中: d1为第二透镜朝向像侧之表面位于光轴位置上之 一点与第三透镜朝向物侧之表面位于光轴位置上 之一点间之距离; d2为第三透镜朝向像侧之表面位于光轴位置上一 点与像侧之成像面位于光轴位置上一点间之距离 。 14.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调焦光学系统 ,其中该第一透镜单元具有从该物侧至该像侧沿该 光轴排列之一具正向屈光力之第一透镜;该第二透 镜单元具有从该物侧至该像侧沿该光轴排列之一 具负向屈光力之第二透镜及一具正向屈光力之第 三透镜,且该第二透镜单元整体为具正向屈光力。 15.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所述之可调焦光学系 统,其中更包含有一光栏,系沿着光轴且位于第一 透镜之前或第一透镜物侧表面上或第一透镜与第 二透镜之间、或第二透镜与第三透镜之间。 16.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所述之可调焦光学系 统,其中系满足下列条件: 0<|d1/d2|<4.2 其中: d1为第一透镜朝向像侧之表面位于光轴位置上之 一点与第二透镜朝向物侧之表面位于光轴位置上 之一点间之距离; d2为第三透镜朝向像侧之表面位于光轴位置上一 点与像侧之成像面位于光轴位置上一点间之距离 。 17.一种可调焦光学系统,包含有一第一透镜单元、 一第二透镜单元及一第三透镜单元,其从一物侧至 一像侧沿一光轴之排列顺序为: 该第一透镜单元,具有至少一透镜,该透镜与像侧 之一成像面间的距离固定; 该第二透镜单元,具有至少一透镜,系可沿该光轴 位移而改变与成像面间之距离; 该第三透镜单元,具有至少一透镜,该透镜与该成 像面间之距离固定。 18.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可调焦光学系 统,其中该第一透镜单元之透镜朝向物侧及朝向像 侧之表面均为非球面。 19.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可调焦光学系 统,其中该第二透镜单元之透镜朝向物侧及朝向像 侧之表面均为非球面。 20.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可调焦光学系 统,其中该第三透镜单元之透镜朝向物侧及朝向像 侧之表面均为非球面。 21.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可调焦光学系 统,其中更包有一沿该光轴排列而位于该第三透镜 单元至该像侧间之平板玻璃。 2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可调焦光学系 统,其中该第一透镜单元具有从该物侧至该像侧沿 该光轴排列之一具正向屈光力之第一透镜;该第二 透镜单元具有从该物侧至该像侧沿该光轴排列之 一具负向屈光力之第二透镜;该第三透镜单元具有 从该物侧至该像侧沿该光轴排列之一具正向屈光 力之第三透镜及一具负向屈光力之第四透镜,且该 第三透镜单元整体为具正向屈光力。 23.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所述之可调焦光学系 统,其中更包含有一光栏,系沿着光轴且位于第一 透镜之前或第一透镜物侧表面上或第一透镜与第 二透镜之间或第二透镜与第三透镜之间或第三透 镜与第四透镜之间。 24.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所述之可调焦光学系 统,其中系满足下列条件: 0<|d1/d2|<0.3 其中: d1为第一透镜朝向像侧之表面位于光轴位置上之 一点与第二透镜朝向物侧之表面位于光轴位置上 之一点间之距离; d2为第二透镜朝向像侧之表面位于光轴位置上之 一点与第三透镜朝向物侧之表面位于光轴位置上 之一点间之距离。 25.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可调焦光学系 统,其中该第一透镜单元具有从该物侧至该像侧沿 该光轴排列之一具正向屈光力之第一透镜及一具 负向屈光力之第二透镜,且该第一透镜单元整体为 具正向屈光力;该第二透镜单元具有从该物侧至该 像侧沿该光轴排列之一具正向屈光力之第三透镜; 该第三透镜单元具有从该物侧至该像侧沿该光轴 排列之一具负向屈光力之第四透镜。 26.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所述之可调焦光学系 统,其中更包含有一光栏,系沿着光轴且位于第一 透镜之前或第一透镜物侧表面上或第一透镜与第 二透镜之间或第二透镜与第三透镜之间或第三透 镜与第四透镜之间。 27.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所述之可调焦光学系 统,其中系满足下列条件: 0<|d1/d2|<5.5 其中: d1为第二透镜朝向像侧之表面位于光轴位置上之 一点与第三透镜朝向物侧之表面位于光轴位置上 之一点间之距离; d2为第三透镜朝向像侧之表面位于光轴位置上之 一点与第四透镜朝向物侧之表面位于光轴位置上 之一点间之距离。 28.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可调焦光学系 统,其中该第一透镜单元具有从该物侧至该像侧沿 该光轴排列之一具正向屈光力之第一透镜;该第二 透镜单元具有从该物侧至该像侧沿该光轴排列之 一具负向屈光力之第二透镜及一具正向屈光力之 第三透镜,且该第二透镜单元整体为具正向屈光力 ;该第三透镜单元具有从该物侧至该像侧沿该光轴 排列之一具负向屈光力之第四透镜。 29.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所述之可调焦光学系 统,其中更包含有一光栏,系沿着光轴且位于第一 透镜之前或第一透镜物侧表面上或第一透镜与第 二透镜之间或第二透镜与第三透镜之间或第三透 镜与第四透镜之间。 30.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所述之可调焦光学系 统,其中系满足下列条件: 0<|d1/d2|<65 其中: d1为第一透镜朝向像侧之表面位于光轴位置上之 一点与第二透镜朝向物侧之表面位于光轴位置上 之一点间之距离; d2为第三透镜朝向像侧之表面位于光轴位置上之 一点与第四透镜朝向物侧之表面位于光轴位置上 之一点间之距离。 31.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可调焦光学系 统,其中该第一透镜单元具有从该物侧至该像侧沿 该光轴排列之一具正向屈光力之第一透镜;该第二 透镜单元具有从该物侧至该像侧沿该光轴排列之 一具负向屈光力之第二透镜;该第三透镜单元具有 从该物侧至该像侧沿该光轴排列之一具负向屈光 力之第三透镜。 3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所述之可调焦光学系 统,其中更包含有一光栏,系沿着光轴且位于第一 透镜之前或第一透镜物侧表面上或第一透镜与第 二透镜之间、或第二透镜与第三透镜之间。 33.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所述之可调焦光学系 统,其中系满足下列条件: 0<|d1/d2|<2.5 其中: d1为第一透镜朝向像侧之表面位于光轴位置上之 一点与第二透镜朝向物侧之表面位于光轴位置上 之一点间之距离; d2为第二透镜朝向像侧之表面位于光轴位置上之 一点与第三透镜朝向物侧之表面位于光轴位置上 之一点间之距离。 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系本创作第一较佳实施例之结构组成示意 图。 第二图系第一图所示较佳实施例之球差变化曲线 图。 第三图系第一图所示较佳实施例之像散变化曲线 图。 第四图系本创作第二较佳实施例之结构组成示意 图。 第五图系第四图所示较佳实施例之球差变化曲线 图。 第六图系第四图所示较佳实施例之像散变化曲线 图。 第七图系本创作第三较佳实施例之结构组成示意 图。 第八图系第七图所示较佳实施例之球差变化曲线 图。 第九图系第七图所示较佳实施例之像散变化曲线 图。 第十图系本创作第四较佳实施例之结构组成示意 图。 第十一图系第十图所示较佳实施例之球差变化曲 线图。 第十二图系第十图所示较佳实施例之像散变化曲 线图。 第十三图系本创作第五较佳实施例之结构组成示 意图。 第十四图系第十三图所示较佳实施例之球差变化 曲线图。 第十五图系第十三图所示较佳实施例之像散变化 曲线图。 第十六图系本创作第六较佳实施例之结构组成示 意图。 第十七图系第十六图所示较佳实施例之球差变化 曲线图。 第十八图系第十六图所示较佳实施例之像散变化 曲线图。 第十九图系本创作第七较佳实施例之结构组成示 意图。 第二十图系第十九图所示较佳实施例之球差变化 曲线图。 第二十一图系第十九图所示较佳实施例之像散变 化曲线图。 第二十二图系本创作第八较佳实施例之结构组成 示意图。 第二十三图系第二十二图所示较佳实施例之球差 变化曲线图。 第二十四图系第二十二图所示较佳实施例之像散 变化曲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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