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矿灯 |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属于便携式照明装置,特别是涉及一种适合井下使用的矿灯,它包括头灯、导线、开关和电池,其特征在于电池的盒盖上设有一个发光灯。该发光灯使用时,位于人身后腰处,以作为井下作业者身后的明显标志,从而为井下作业的安全、人员之间的相互照应和安全救护,提供了方便。 | ||
申请公布号 | CN2245157Y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7.01.15 |
申请号 | CN95206653.X | 申请日期 | 1995.03.31 |
申请人 | 章传宝 | 发明人 | 章传宝 |
分类号 | F21L11/00 | 主分类号 | F21L11/00 |
代理机构 | 浙江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陈向群 |
主权项 | 1、一种矿灯,包括头灯(1)、导线(3)、电池(6)和开关(2),其特征在于电池盒盖(5)上设有发光灯(4)。 | ||
地址 | 310009浙江省杭州市艮西路233-1中国动植物检疫局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