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矿灯
摘要 本实用新型属于便携式照明装置,特别是涉及一种适合井下使用的矿灯,它包括头灯、导线、开关和电池,其特征在于电池的盒盖上设有一个发光灯。该发光灯使用时,位于人身后腰处,以作为井下作业者身后的明显标志,从而为井下作业的安全、人员之间的相互照应和安全救护,提供了方便。
申请公布号 CN2245157Y 申请公布日期 1997.01.15
申请号 CN95206653.X 申请日期 1995.03.31
申请人 章传宝 发明人 章传宝
分类号 F21L11/00 主分类号 F21L11/00
代理机构 浙江省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陈向群
主权项 1、一种矿灯,包括头灯(1)、导线(3)、电池(6)和开关(2),其特征在于电池盒盖(5)上设有发光灯(4)。
地址 310009浙江省杭州市艮西路233-1中国动植物检疫局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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