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股骨干骨折骨块固定用钢丝引导装置
摘要 股骨干骨折骨块固定用钢丝引导装置,涉及股骨粉碎骨折微创内固定,不切开断端,使用钢丝或缝线将股骨和游离骨块捆扎固定。包括前指节和指节链,指节链包括铰接的后指节,后指节与前指节之间设有扭簧,扭簧的作用是使前指节始终向股骨轴心所在的一侧倾斜。股骨粉碎骨折闭合髓内钉固定后,透视下将手柄向前推动时,使后指节逐节移动,形成对股骨及游离骨块的包围。以髓核钳捏住钢丝前端,然后向引导装置内侧拉动即可将钢丝从引导装置中抽出;也可用钢丝导出缝线。将钢丝或缝线打结实现对游离骨块和股骨的闭合复位、捆扎固定。该装置操作方便,与切开复位固定相比可避免破坏游离骨块的血运,明显缩小切口,减少手术操作及术后愈合时间。
申请公布号 CN104546112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10.05
申请号 CN201510057796.9 申请日期 2015.02.04
申请人 山东省立医院 发明人 王甫
分类号 A61B17/90(2006.01)I;A61B17/82(2006.01)I 主分类号 A61B17/90(2006.01)I
代理机构 济南诚智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7105 代理人 郑宪常
主权项 股骨干骨折骨块固定用钢丝引导装置,其特征是,包括前指节、后指节、手柄和驱动总成,所述前指节为两端尖、中间粗的中空结构,所述前指节的自由端做圆角过渡,所述前指节的安装端与一指节链铰接连接;所述指节链包括若干顺次设置且相互间铰接连接的后指节,所述后指节为两端尖、中间粗的中空结构,在所述前指节与后指节之间的铰接轴上设有扭簧,所述扭簧的两端分别固定在前指节和后指节的内腔壁上,在所述扭簧的作用下所述前指节与后指节之间具有一夹角;在所述前指节和每一所述后指节的侧壁上分别设有一钢丝导出孔,在每一所述钢丝导出孔中设有两相对设置的密封条,两所述密封条的安装端固定在钢丝导出孔的内壁上,两所述密封条的自由端接触配合;在所述前指节与后指节的内腔壁上分别设有一限位管,在每一所述限位管上设有与钢丝导出孔对应的条形缺口,所述条形缺口和钢丝导出孔均位于前指节与后指节铰接点的同侧;在所述前指节与后指节铰接点的另一侧设有一齿条,在所述前指节与后指节的内腔中分别设有与齿条啮合配合的滑槽;在所述指节链的末端设有一中空的手柄,所述齿条与手柄的内腔滑动连接,并在所述手柄上设有驱动齿条往复直线运动的驱动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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