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具有安全警示结构的伞 | ||
摘要 | 一种具有安全警示结构的伞。为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成本低、警示光源范围大、无死角、安全性高的伞,提出本发明,它包括伞体及安全警示结构;伞体由伞中棒、与伞中棒连接的数根伞骨、覆设于数根伞骨上的伞面及设置于伞中棒下端的手把;安全警示结构包括环设于伞面周缘处的电致冷光线体、控制器及电池盒;电致冷光线体为可发射短波光线的光源;控制器及与控制器电气连接的电池盒设置于手把内,控制器延设与电致冷光线体连接的电源线。 | ||
申请公布号 | CN1628571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5.06.22 |
申请号 | CN200310121409.0 | 申请日期 | 2003.12.16 |
申请人 | 吕文杰 | 发明人 | 吕文杰 |
分类号 | A45B25/00;G08B5/36 | 主分类号 | A45B25/00 |
代理机构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领弟 |
主权项 | 1、一种具有安全警示结构的伞,它包括伞体及安全警示结构;伞体由伞中棒、与伞中棒连接的数根伞骨、覆设于数根伞骨上的伞面及设置于伞中棒下端的手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安全警示结构包括环设于伞面周缘处的电致冷光线体、控制器及电池盒;电致冷光线体为可发射短波光线的光源;控制器及与控制器电气连接的电池盒设置于手把内,控制器延设与电致冷光线体连接的电源线。 | ||
地址 | 台湾省台北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