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具有液晶显示屏的电话机 |
摘要 |
一种具有液晶显示屏的电话机,包括电话机本体、设置于电话机本体前面板的液晶显示屏,还包括设置于电话机本体前面板的手写板。所述手写板包括轨迹区和围绕在轨迹区周围的触摸键区。本实用新型具有液晶显示屏的电话机的优点在于:用和液晶屏分开的手写板来实现手写功能,成本较低,并且避免了液晶屏长时间摩擦造成的磨损,同时在手写板上划分出轨迹区和触摸键区,只操作手写板就能完成笔迹输入、候选字选择、输入法切换、光标定位、删除、确认等更多功能,使信息输入更方便快捷。 |
申请公布号 |
CN201114178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09.10 |
申请号 |
CN200720007673.5 |
申请日期 |
2007.07.20 |
申请人 |
郑维宏 |
发明人 |
林海堤 |
分类号 |
H04M1/00(2006.01);H04M1/02(2006.01);G09G3/36(2006.01);G06F3/041(2006.01) |
主分类号 |
H04M1/00(2006.01) |
代理机构 |
厦门市新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翁素华 |
主权项 |
1. 一种具有液晶显示屏的电话机,包括电话机本体、设置于电话机本体前面板的液晶显示屏,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于电话机本体前面板的手写板。 |
地址 |
350000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卧湖桥3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