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液晶显示屏的电话机
摘要 一种具有液晶显示屏的电话机,包括电话机本体、设置于电话机本体前面板的液晶显示屏,还包括设置于电话机本体前面板的手写板。所述手写板包括轨迹区和围绕在轨迹区周围的触摸键区。本实用新型具有液晶显示屏的电话机的优点在于:用和液晶屏分开的手写板来实现手写功能,成本较低,并且避免了液晶屏长时间摩擦造成的磨损,同时在手写板上划分出轨迹区和触摸键区,只操作手写板就能完成笔迹输入、候选字选择、输入法切换、光标定位、删除、确认等更多功能,使信息输入更方便快捷。
申请公布号 CN201114178Y 申请公布日期 2008.09.10
申请号 CN200720007673.5 申请日期 2007.07.20
申请人 郑维宏 发明人 林海堤
分类号 H04M1/00(2006.01);H04M1/02(2006.01);G09G3/36(2006.01);G06F3/041(2006.01) 主分类号 H04M1/00(2006.01)
代理机构 厦门市新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翁素华
主权项 1. 一种具有液晶显示屏的电话机,包括电话机本体、设置于电话机本体前面板的液晶显示屏,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于电话机本体前面板的手写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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