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显示器用的基板玻璃的组成 | ||
摘要 | 一种显示器用的基板玻璃的组成,其组成成分的重量百分比分别为56.0%-64.0%的氧化硅、14.0%-19.0%的氧化铝、7.5%-14.0%的氧化硼、0-4.0%的氧化镁、3.0%-10%的氧化钙,0-6.0%的氧化锶,0-10%的氧化钡、0-1.0%的氧化锌,0-1.0%的氧化锆、0-2.0%的氧化砷、0-1.0%的氧化锑、0-1.0%的氧化锡及0-1.0%的氧化铈,其中氧化硅与氧化铝的总和超过71.0%,氧化铝与氧化硼的比例介于1.0与2.1%之间,氧化镁和/或氧化钙的总和介于3.0%-10%之间,氧化锶和/或氧化钡的总和介于0-13.0%之间,氧化砷与氧化锑、氧化锡、氧化铈的总和介于0.3%-2.0%之间。具有符合平面显示器基板玻璃的各种需求的功效。 | ||
申请公布号 | CN164083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5.07.20 |
申请号 | CN200410000513.9 | 申请日期 | 2004.01.08 |
申请人 | 郭柏驿;林正育 | 发明人 | 郭柏驿;林正育 |
分类号 | C03C3/108;C03C3/076 | 主分类号 | C03C3/108 |
代理机构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朝华 |
主权项 | 1、一种显示器用的基板玻璃的组成,其特征是:它包含按重量百分比计的56.0%-64.0%的氧化硅、14.0%-19.0%的氧化铝、7.5%-14.0%的氧化硼、0-4.0%的氧化镁、3.0%-10%的氧化钙、0-6.0%的氧化锶、0-10%的氧化钡、0-1.0%的氧化锌、0-1.0%的氧化锆、0-2.0%的氧化砷、0-1.0%的氧化锑、0-1.0%的氧化锡及0-1.0%的氧化铈;其中该氧化硅与氧化铝的总和超过71.0%,氧化铝与氧化硼的比例介于1.0与2.1%之间,氧化镁和/或氧化钙的总和介于3.0%-10%之间,氧化锶和/或氧化钡的总和介于0-13.0%之间,氧化砷与氧化锑、氧化锡、氧化铈的总和介于0.3%-2.0%之间。 | ||
地址 | 台湾省台北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