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晶显示器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液晶显示器,包括第一基板和形成在第一基板上且包括第一和第二亚像素电极的像素电极,其中该第一和第二亚像素电极通过连接部分彼此连接,且该连接部分的长度大于或等于约10μm。
申请公布号 CN101118360A 申请公布日期 2008.02.06
申请号 CN200710142183.0 申请日期 2007.05.24
申请人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发明人 朴源祥
分类号 G02F1/1362(2006.01);G02F1/133(2006.01);H01L27/12(2006.01) 主分类号 G02F1/1362(2006.01)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陶凤波
主权项 1.一种液晶显示器,包括:第一基板;以及形成在该第一基板上且包括第一和第二亚像素电极的像素电极,其中该第一和第二亚像素电极通过连接部分彼此连接,且该连接部分的长度大于或等于约10μm或更大。
地址 韩国京畿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