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带水处理装置的灭烟器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公共场所带水处理装置的灭烟器,包括:一个底箱1,一个与底箱可连接插入的上口箱2,一个固定安置在上口箱顶端的弧形防雨挡板3,一个安置在上口箱内、顶端外露、在弧形防雨挡板遮罩内的水处理灭烟装置4,在所述的上口箱2上设置便于垃圾投放的垃圾抛口21;由弧形防雨挡板3和上口箱2围成的空间至少有一面开放,便于吸烟者灭烟,水处理灭烟装置的顶端略高于上口箱2顶端的水平面;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有助于改变现有的公共场所:如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出现的烟灰乱飘,烟头乱扔的现象。
申请公布号 CN101116541A 申请公布日期 2008.02.06
申请号 CN200610029564.3 申请日期 2006.07.31
申请人 上海甲秀工业设计有限公司 发明人 张建君;刘奕彤;夏盛
分类号 A24F19/14(2006.01) 主分类号 A24F19/14(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1.一种用于公共场所带水处理装置的灭烟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一个底箱1,一个与底箱可连接插入的上口箱2,一个固定安置在上口箱顶端的弧形防雨挡板3,一个安置在上口箱内、顶端外露、在弧形防雨挡板遮罩内的水处理灭烟装置4,在所述的上口箱2上设置便于垃圾投放的垃圾抛口21;由弧形防雨挡板3和上口箱2围成的空间至少有一面开放,便于吸烟者灭烟,水处理灭烟装置的顶端略高于上口箱2顶端的水平面。
地址 200025上海市淡水路361号2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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