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手电筒的报警装置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手电筒的报警装置,属于照明工具技术领域。它解决了现有手电筒报警效果较差的问题。本手电筒的报警装置,手电筒包括筒状的壳体和LED灯珠,所述壳体的前端固连有透明盖板,LED灯珠固连在壳体的外端,报警装置包括成像板,成像板上开设有成像缺口,成像板的两端均铰接在壳体内壁上,当成像板向前摆动时能够位于LED灯珠的前方,壳体内设有当成像板位于LED灯珠的前方或者后方时均能够将成像板固定住的定位件。本手电筒的报警装置能够发出报警信号,安全性更高。
申请公布号 CN205842309U 申请公布日期 2016.12.28
申请号 CN201620762650.4 申请日期 2016.07.18
申请人 温州冲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宋晓玲
分类号 F21L4/00(2006.01)I;F21V17/10(2006.01)I;F21V19/00(2006.01)I;F21V23/04(2006.01)I;F21V25/00(2006.01)I;F21V33/00(2006.01)I;F21Y115/10(2016.01)N 主分类号 F21L4/00(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一种手电筒的报警装置,手电筒包括筒状的壳体(1)和LED灯珠(3),所述壳体(1)的前端固连有透明盖板(2),所述LED灯珠(3)固连在壳体(1)的外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报警装置包括成像板(4),所述成像板(4)上开设有呈报警信号图样形状的成像缺口(41),所述成像板(4)的两端均铰接在壳体(1)内壁上,当成像板(4)向前摆动时能够位于LED灯珠(3)的前方,所述壳体(1)内设有当成像板(4)位于LED灯珠(3)的前方或者后方时均能够将成像板(4)固定住的定位件(5)。
地址 325036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梧田街道沙门北路2幢3号(第三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