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木制高尔夫杆身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满足强度而且轻型的高尔夫杆身。本发明是由1层或者2层以上的纤维强化树脂层构成的高尔夫杆身,其特征在于,当将悬臂弯曲试验的位移量设为x[mm]、将高尔夫杆身的质量设为M[g]、将长度设为L[mm]时,满足下述式1,M×(L/1168)<49.66e<sup>‑0.0015x</sup>…(式1),并且满足下述[1]~[4]的强度基准值:[1]T‑90(离细径端部90mm的位置)的三点弯曲强度为800N以上;[2]T‑175(离细径端部175mm的位置)的三点弯曲强度为400N以上;[3]T‑525(离细径端部525mm的位置)的三点弯曲强度为400N以上;[4]B‑175(离粗径端部175mm的位置)的三点弯曲强度为400N以上。 |
申请公布号 |
CN104349821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8.31 |
申请号 |
CN201380028109.X |
申请日期 |
2013.05.28 |
申请人 |
三菱丽阳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下野智史;金子崇;岸真弘 |
分类号 |
A63B53/10(2015.01)I;A63B60/00(2015.01)I;A63B102/32(2015.01)N |
主分类号 |
A63B53/10(2015.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张敬强;严星铁 |
主权项 |
一种高尔夫杆身,由1层或者2层以上的纤维强化树脂层构成,其特征在于,当将悬臂弯曲试验的位移量设为x[mm]、将高尔夫杆身的质量设为M[g]、将长度设为L[mm]时,满足下述式1,并且满足[1]~[4]的强度基准值,M×(L/1168)<49.66e<sup>‑0.0015x</sup>…(式1),[1]离细径端部90mm的位置的T‑90的三点弯曲强度为800N以上,[2]离细径端部175mm的位置的T‑175的三点弯曲强度为400N以上,[3]离细径端部525mm的位置的T‑525的三点弯曲强度为400N以上,[4]离粗径端部175mm的位置B‑175的三点弯曲强度为400N以上。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 |